在我们的社会里,有一种人叫“名人”。名人以有众人之无为基点,以闻达于众人为标准,是一种聚于公众目光焦点的特殊人群。名人还可以有“业余”和“专业”之分,因为些事端或作为而被扬了名,事后依旧做自己的本分的,这是“业余“的名人;因为职业的性质而专门与媒体打交道,自身的名气成为自身生计和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人,就可称为“专业”名人。“专业”名人可列举为政界、商界、文化界人士,最典型的却莫过于演艺人士。
“业余”名人无可非议,或英勇或中彩,甚或作恶,一时热门,议论一阵就过去了;“专业”名人却是以大庭广众为职场,以万众注目为职责,树立并保持自身良性形象,责无旁贷。以艺人演员这类“准专业”名人来说,个人形象更不啻为立业之本,是命根子。
要知道,艺人的另一个名字可是叫“偶像”。偶像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给他的崇拜者们带来影响,引发响应。如果偶像们自己不加顾忌,自损形象,为千千万万的崇拜者(大量为青少年)树立反面形象,该会造成多么消极的影响。偶像若如此,如何了得? 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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