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罗曲)昨日,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前所未有地明确了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对此中国电影业的重大改革,记者昨日采访了制片、发行领域的业内人士,他们普遍认为,外商对新规定热情不高,因为放开的只是制片权,发行、院线等控制权还是掌握在中方手里。
据国外某影业巨头在华发行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其实这两条规定并不是新的,早在去年年底就有相关规定出台。该人士称:“对于中国电影业政策的变化,外商的反应并不如我们想得那样激动。首先,国内的审查制度未变,电影题材依然很受限,这直接影响影片是否能赚钱;其次,中国现阶段的市场并不大,中国全年的电影票房收入只相当于美国一部电影的票房收入,而且国内许多电影都在亏本,外国片商没理由花钱来干风险很大的事;再有,即使外商拥有了制片权,但因为发行、院线还是掌握在中方手里,外商仍然会觉得投资很冒险。”因此,虽然新规定出台了近一年,但至今只有两个合资公司成立,一个是中影、横店、华纳三家联合成立的“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一个是本月25日中影和索尼共同组建的“华索影视数字制作有限公司”。
而据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这些规定其实对中国片商很有利,因为当一部电影的制片方打上环球、哥伦比亚等大公司头衔时,那么无疑为该片在海外发行获得高收入买了一个保险。此外,该人士还认为成立合资公司后,对中国内地的影视基地也是个福音。“比如当初《古墓丽影2》拍摄时,因为投资方在内地没有建立公司,没有专门人员去帮他们选外景、谈价格,所以该片只得在香港地区拍摄,成本高昂。但如果当时投资方在内地有合资公司,那么合资公司完全可以提供选外景所需的人力、物力等资源,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外片商肯定会选择成本低廉的内地外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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