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张卫健、谢霆锋打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天,记者从王伯昭的律师处获悉,王伯昭将在今天把张卫健、谢霆锋和影视制作中心推上北京市二中院的被告席,他请求法院判令张、谢两人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费3万元,请求张卫健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60万元,谢霆锋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40万元以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伯昭在起诉书中称,他与被告张卫健、谢霆锋均为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演员。 2004年 9月18日19时许,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张、谢二人经过策划和预谋,借表演名义,共同故意对他进行了殴打,致使他左大腿、左肾、左面部等多处受伤,造成频发性心房早搏。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检《鉴定书》:王伯昭左大腿软组织挫伤,青紫面积大腿外侧1.5手掌大小,左膝上方1手掌大小,左大腿内侧 1手掌大小,左肾轻度挫伤,左面部软组织损伤,“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之有关规定符合轻微伤(上限 )”。
王伯昭认为,由于张卫健、谢霆锋二人对他实施的人身伤害行为,致使他的人格尊严受到极大的凌辱,身体及健康权受到侵犯,精神、名誉和心灵遭受难以愈合的创伤。而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事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与张、谢二人构成共同侵权,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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