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名誉权案今开审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图)](https://photo.sohu.com/20041108/Img222888924.jpg)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上午,央视著名主持人朱军诉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虽然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了昨日开庭的一个意外,然而,随后关于“15万元酬劳问题”的分歧,才真正成为案情的焦点。由于被告方新东科药业公司当庭提出:为了邀请朱军参加哈佛代高乐产品推介活动,该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委托负责联系朱军的某广告公司向朱军支付了15万元。然而,假如朱军收受了15万元,不仅起诉新东科公司侵权将大打折扣,而且按照中央电视台的规定,央视主持人不许私自参加商业活动,朱军有可能被指违反台里的规定。
开庭:朱军诉药业公司侵权索赔20万
日前,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主持人朱军向海淀法院起诉称:今年5月23日,新东科药业公司曾在北京举办哈佛代高乐药品的新闻发布会,朱军作为主持人参加了会议。后新东科公司未经他同意,擅自将他的肖像和签名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宣传,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为了证明此事实,昨日庭上,朱军的代理人出示了全国各地媒体上的代高乐广告,以及一些观众给朱军的来信。律师认为,新东科公司的侵权行为遍及全国各地,对朱军的名誉构成极大损害,应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
突变:被告合同为证“已付款”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庭审中新东科公司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的一份合同称,为了请朱军参加代高乐产品的推介活动,该公司已付给某广告公司15万元,请朱军担任主持人。此外,朱军肖像的代高乐广告是该公司的代理商刊登的,和总经销公司无关。昨日,在被告方提供的和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记者看到这样的内容:“乙方(广告公司)负责请朱军参加新闻发布会,甲方(新东科公司)付定金5万元;拍摄当日演员到场后付清余款10万元;甲方负责此片不在中央台和上星卫视播出等。”
焦点:收没收15万将决定案情走向
庭上,朱军的代理人称朱军根本没有拿到这笔钱,开庭前朱军才从一个媒体的朋友处知道有这份合同。昨日,朱军是否收受了新东科公司的15万元,成为本案的一个新闻点。因为如果朱军收受了15万元,不仅起诉新东科公司侵权将大打折扣,而且按照中央电视台的规定,央视主持人不许私自参加商业活动,朱军有可能被指违反台里的规定而受到处罚。
昨日,由于新东科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宣布休庭,双方等待法庭就管辖权问题做出裁决。(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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