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镭)昨天,舞台剧《翠花六人行》制作人陈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利用与雪村和《翠花》第一版导演田有良之间的版权之争进行炒作。他表示:并非恶意炒作,而是全方位商业运作的一步。“翠花”的推广活动是经过完整的策划和设计的,最初和最终的目的都是树立“翠花”这个品牌,并且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使“翠花”成为有足够回报的“产品”。 陈鹏此前从事过IT和广告行业,他把这两个行业中比较成熟的市场推广经验运用到“翠花”的运作中。先是10月初,制作方宣布推出《翠花六人行》,并将作品定义为“M剧”,即“MIX”,杂交音乐歌舞多媒体等多种表现形式的新型舞台作品。对此,陈鹏表示:此前很多话剧都加入了不少非话剧元素,而“M剧”是对这种“不纯正”的舞台作品的全新定义,它应该是打破常规的、属于年轻一代的时尚的舞台作品。 随后,制作方又宣布向工商局注册“翠花”商标,包括演出、服装、玩具、动画、flash等18项,并且推出“翠花娃娃”卡通形象。同时与一系列企业合作,计划推出一系列“翠花”产品。 对于品牌来说,在市场推广之后,产品良性循环的根本是品质和口碑。“翠花”系列作品,都被戏剧评论界批评得体无完肤,但被广大的观众热捧,票房火爆。但此次的《翠花六人行》延续了以前作品的风格,而相关的系列产品是否能够引起观众的兴趣,并且达到一定的销售量,只有该剧12月9日在长安大戏院首轮演出后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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