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曾在“吴若甫被绑架案”中帮助主犯王立华毁灭证据的苏忠生等4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并被判3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4人均表示不上诉。据悉,法院认为,苏忠生等4人明知他人携带的巨额现金是犯罪所得,仍帮助其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其中苏、金两人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昨日上午,吴若甫告诉记者,他本人正在深圳忙着拍摄一部新的电视剧,打官司的事情,自己早已请好2名律师办理。听到法院对“绑架案”胁犯的审理结果后,他高兴地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那些人干了违法事,就得承担责任。”记者李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