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吴若甫10名嫌犯受审 首犯法庭上强装冷笑(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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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E.SOHU.COM 2004-09-0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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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若甫被绑架案昨天开庭。首犯王立华(右二)在法庭上强装冷笑。通讯员 高志海/摄
4名公诉人、10名身披律师袍的辩护律师、10名穿橘黄色马甲的被告人、20名佩带对讲机、警棍的法警、近百名旁听群众……昨天上午9时30分,“影视演员吴若甫遭绑架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除了最后3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有异议外,首犯王立华等7人对公诉人指控的全部罪名表示“属实”。经过近10个小时审理,法庭在昨天晚上7时40分休庭,并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首犯王立华法庭上强装冷笑
上午9时多,市二中院大法庭门口戒备森严,6名法警在门口威严把守,并认真检查、核对每一个参加旁听人员的各种证件。20多名媒体记者早已调整好“长枪大炮”的镜头,随时等着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9时30分,10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走在最前头的被告人王立华刚一走进法庭,立即抬头,强挤出一丝微笑,并在旁听席中急切寻找着什么。旁听席中一位年轻女士小声叫了一下王立华的名字,他立刻侧头看了一下。
此后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立华回答法庭讯问时,故显轻松,时而发出几声“呵呵”的冷笑,时而抬头仰面看着法庭顶部,旁若无人地回忆案发经过,甚至在回答公诉人提问其买了多少枪支时,先说“记不清了”,后就低头掰着手指一个一个地数起来。
绑架目的
先抢钱再买枪支抢银行
据王立华交代,他在监狱时曾想过购买枪支、冒充武警,绑架银行行长,然后抢劫银行,目标是“有多少抢多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开始有计划地实施绑架,筹集资金。他在第一次绑架拿到300万元后,拿出了30万元给了同伙,其余的钱都花在了筹备作案工具及日常挥霍上。其购买枪支的费用就达上百万元,他在外地买了上百枝,有一次在云南就订购了180枝枪。
犯罪特点
专门绑架高档车车主
在王立华刑满释放后,从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被抓,共绑架5起。每次绑架专找有钱的事主,均是先发现高档轿车再来寻找车主进行绑架,目的就是一个——“抢钱”。被绑架者所开车辆有:丰田吉普、奔驰跑车、宝马车,此外还有一辆车王立华觉得新奇,但“至今不知道什么牌子”。(信报记者郭志霞)
王立华等人被指控犯有四宗罪
一、绑架罪:
2003年9月1日,平谷,绑架王某,拿到300万元赎金,杀死人质。
2004年1月6日,平谷,绑架王某的弟弟,遭反抗,绑架没有得逞。
2004年1月6日,朝阳,准备绑架沈某,但绑错了人,后将人质放了。
2004年2月2日,东便门,绑架杜某,与吴若甫关在一起,后一同被解救。
2004年2月3日,朝阳,绑架吴若甫,索要210万元赎金,当天吴被解救。
二、非法买卖枪支罪:
2003年10月,经过张海量介绍,通过潘新、杨现春(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云南购买了前苏联制的手枪、冲锋枪共4枝。后经鉴定这些枪都具有杀伤力。
三、非法持有枪支罪:
2003年至2004年2月,王立华非法持有猎枪、土造手枪、步枪、手枪共6枝,各式子弹207发、手榴弹1枚。后经鉴定这些枪枝、弹药都具有杀伤力。
四、窝藏罪:
2003年9月7日,王立华与唐兴旺(另案处理)在得到被害人王某家属交来的300万元赎金后,指使梁君开车帮助其逃避追捕,并成功逃脱。
此外,在这10名被告人中,除两人外,其余8人曾分别因犯抢劫、盗窃、强奸、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罪行被判处徒刑。公诉人认为,这8名被告人仍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都是累犯,建议法院从重处罚。其中蔡云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时已满18周岁),公诉人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吴若甫未对庭审表态
昨天,记者试图对吴若甫进行采访。但多次拨打他的手机都处于繁忙状态,在大约20分钟后,吴若甫的助理才给记者回了电话。他告知记者,吴若甫现在正忙于拍戏,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而从早晨开始,就有无数的记者想就此事采访他,不停地打他的手机。同时他的助理也告诉记者,对于此案吴若甫已经全权交给他的律师处理,而他本人不对此事做任何的表态。(记者吴冬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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