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饶颖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她昨天上午来到海淀法院,向法庭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被告一再声称自己并不认识原告,法院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其次,被告单方面提交的鉴定材料能否反映事实真相?再次,法院如何看待她一再要求的录音证据鉴定申请?
饶颖告诉记者,主审法官非常耐心地回答了她的问题。首先,法院受理的是一起欠款纠纷案件,案由是饶颖向赵忠祥索要3800元欠款。原、被告的主体关系非常明确,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原、被告关系不明确的疑问。
至于证据鉴定情况,他们已经将赵忠祥一方提交的笔迹证据提交到鉴定机关进行鉴定,法院将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的意见。
目前法院也已受理饶颖的书面申请,至于申请书中关于“要求赵忠祥在原、被告、法院三方监督下书写笔迹做鉴定”的申请,法院还要听取鉴定机关的意见,如果有必要,法院还可能到中央电视台调取赵忠祥的相关材料。至于饶颖一再强调的“对录音证据做鉴定的”申请,法院将做充分考虑后再作决定。
此外,饶颖还向记者表示,此前网上传言的“‘饶赵案’欠条的笔迹鉴定将于本周一出结果”一说系误传。因笔迹鉴定材料刚送至鉴定中心不久,不可能立刻出结果的。(记者 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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