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誉授权
1、商标在本次活动中使用;
2、企业产品为大赛指定产品;
3、企业领导作为组委会名誉副主席;
4、组委会特别授予“支持明星小学贡献银奖”;
二、媒体宣传
1、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澳门卫视、广东卫视、上海卫视、太原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全程报道,途径省市电视台跟踪宣传;
2、中央电视台1套、2套、3套、4套、5套、6套、8套、12套专题报道《本周》、《第一时间》、《体育在线》、《影视同期声》、《中国娱乐报道》、《赛车时代》、《文化报道》、《早间新闻》、《体育新闻》等;
3、各地电视台汽车栏目重点宣传报道;
4、平面广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体育报》、《北京晚报》、《新京报》、《北京娱乐信报》、《汽车时尚报》等;
5、搜狐及其他网站全程跟踪;
6、沿途设有大型户外广告、弯道、桥体等广告;
7、随队音、视频设备,形成“流动电视台”,随拍随播。
三、活动及比赛场地广告
1、新闻发布会活动;
2、首发车仪式背景板LOGO标识
3、全程赛站明星路演带企业LOGO标识;
4、各分赛站明星见面会;
5、赛段沿途设大型遮幅、户外广告、弯道、桥体、建筑等广告;
6、各赛段发车集结地现场背景板;
7、比赛现场(发车地 集结地 终点)条幅、旗帜;
8、颁奖台背景板;
9、会务车身、赛事车身、车旗;
10、宣传海报、热气球、纪念品、宣传册;
11、选手比赛服、会务工作人员服装。
四、会务用品
1、 宣传画册、VCD、纪念画册、手提袋、请柬、会务工作证、车证;
2、 明星获奖奖杯和获奖证书;
3、纪念品:企业产品。
五、参与活动
1、新闻发布会嘉宾
2、首发、颁奖典礼、联谊会嘉宾;
3、比赛沿途举行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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