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侵权行为屡见不鲜,最终再次受到控告!台湾《壹周刊》涉盗用第一名模林志玲为香港唐安麒瘦身公司拍摄的比基尼性感照片,在未得到许可之下印发海报,结果遭到香港唐安麒瘦身公司控告侵犯版权,索偿台币四千五百万(超过一千万港元)。
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人气超强,令当地娱乐圈掀起一阵名模热潮,甚得观众欢心之外,也受到传媒猛烈追访!台湾《壹周刊》继涉嫌侵犯人气女主播侯佩岑肖像权之后,再次惹侵权风波,在未经许可之下,使用担任香港唐安麒瘦身代言人林志玲拍摄的比基尼宣传照,印成海报随书派发,香港唐安麒瘦身公司已经提出法律诉讼,索偿台币四千五百万,可见美人身价不菲!
相片是林志玲为瘦身公司代言的最新宣传照,穿上比基尼的她极度性感抢镜,也展现她的美好身段及白滑肌肤,对于照片被不法利用,香港唐安麒瘦身公司台北地区媒体联络人张小姐,透过电话响应事件:“老板跟我们为事情感到生气,所以才采取法律行动!我们根本没有授权台湾《壹周刊》使用这张相片,由于他们用此当作商业用途,因此必需要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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