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组形式: 儿童组6周岁以下、少儿组7-12周岁、少年组13-17周岁、青年组18-38周岁、中老年组39周岁以上。 1. 声乐:美声、通俗、民族; 2. 器乐:民乐、西洋乐; 3. 舞蹈:独舞、双人舞、舞蹈组合。 二、 评分标准: 1.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伴奏带、服装,评分标准为10分,其中专业7分、乐理1分、艺术形象1分、综合素质1分。 2. 器乐: 民乐、西洋乐。乐器由参赛选手自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分标准为10分,其中专业7分、乐理1分、艺术形象1分、综合素质1分。 3. 舞蹈: 独舞、双人舞、舞蹈组合。舞蹈内容不限,比赛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满分为10分,其中舞蹈为7分、基本功1分、艺术形象1分、综合素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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