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泷泽秀明状告日本著名八卦杂志《周刊女性》的出版社“主妇和生活出版社”侵犯隐私,得到100万日元的赔偿。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02年,2002年12月、2003年3月《周刊女性》上都曾刊载了泷泽秀明和铃木亚美交往的报道,去年4月8号的《周刊女性》更曾报道出铃木亚美送名车给爱郎泷泽秀明作生日礼物的事情。甚至连车子的名字、价格以及分期付款的数额都巨细无疑地做了报道。因此,泷泽秀明及其所属经纪公司杰尼斯事务所把出版社“主妇和生活出版社”告上公堂。并且要求赔偿高达1亿1000万日元的名誉损失费。本月16号,东京地方法院终于做出了最后判决,勒令“主妇和生活出版社”赔偿100万日元。
审判长中西茂判决到:“出版社应该考虑到艺人的立场,礼物的具体细则这些属于私生活的范围了,不应该刊登出来,因此报道是侵犯了艺人的隐私。”
另外杰尼斯事务所还指责该出版社作出“杰尼斯事务所禁止旗下艺人谈恋爱”这样“毫无证据,损害公司名誉”的莫须有的报道,不过东京地方法院并未对此控诉加以受理。
其实杰尼斯事务所和《周刊女性》早有夙愿,事发起因是杰尼斯事务所旗下的少年队成员锦织一清和性感女明星水泽秋的财务纠纷问题。2000年时,锦织一清与恋人水泽秋自己开办公司向朋友借了1000万日元而被起诉。记者会时水泽秋为了不分担债务,极力撇清自己和锦织一清的一切关系,而《周刊女性》为此作过跟踪报道。当时杰尼斯事务所的副社长梅尼-喜多川大为震怒,一直想要借机报复“主妇和生活出版社”。而这次终于涉及到了隐私问题,杰尼斯事务所于是抓住机会终于得报一箭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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