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过于自信其驾驶技术,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高虎的犯罪情节及积极主动赔偿的表现,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虎被捕追踪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备受关注的高虎撞死灯光师一案,在青岛市南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宣判。上午10时许,高虎乘坐警车来到法庭门口,面对媒体的镜头,身穿看守所服装的高虎显得挺平静,他低着头走出警车,双手戴着手铐(见上图)。死者家属张屹巍和高虎的母亲等人分别出现在法庭的旁听席上。
10时30分,主审法官进入法庭,高虎随后被带入法庭内,法官要求全体起立,主审法官宣读判决书。宣读完判决书后,主审法官询问高虎是否上诉,高虎停顿片刻,回答说:“考虑考虑,不上诉。”
随着法官手中的木槌落下,高虎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押上警车。随后,张屹巍表情严肃地走出法庭,迅速离开了法院。高虎的母亲和参加旁听的亲属最后走出法庭,高虎母亲的表情有些复杂,看到媒体记者,高虎母亲急走几步,意在离开记者的视线。
当事双方态度
张屹巍:
判决结果出乎意料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死者家属张屹巍和她的代理律师。张屹巍说:“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这个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她称自己正在跟律师商量,现在能说的就是“法院能够对高虎的犯罪行为做出裁判,但无法评判他的人品”。张屹巍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高虎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这一定罪是公正的,但在对高虎的量刑上,死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
高虎:与公司商量后再说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高虎的代理律师王君洪,当问他对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时,王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应该由高虎来回答。”下午,记者拨通了高虎的手机,他对此判决结果没有发表意见,只说他明天就回北京,与他的经纪公司商讨后会召开记者会。
《青岛早报》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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