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歌手沙宝亮今后想唱《暗香》将受到限制,如果要在公开场合演唱就必须先向此歌的词作者陈涛申请,在得到他的许可后,方可演唱《暗香》,而且还要向其支付报酬。如果没有经过陈涛的同意,须承担法律责任。昨天,《暗香》版权旧账又被翻出,就是《暗香》的词作者陈涛向媒体发表公开声明———未经陈涛许可,沙宝亮及唱片公司不得使用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 陈涛在声明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除了私人歌友会和一些不收取费用的公益演出外,沙宝亮无权在公开场合演唱《暗香》。陈涛的律师李京生说,陈涛之所以要发这个声明,是因为不久前陈涛看见有媒体记者在采访沙宝亮时,写了许多与事实完全偏离的报道。那篇报道称“继去年陈涛状告沙宝亮侵权后,沙宝亮提出上诉,二审的结果已经出来———沙宝亮夺回了对自己至关重要的歌曲《暗香》的演唱权。”李律师告诉记者,这首歌里包含了陈涛的知识产权,像类似歌曲交给歌手使用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型,就是把这首歌一次性转让给沙宝亮,转让后,沙宝亮就不用再和陈涛打招呼,可以随意在公共场合演唱这首歌;第二种就是像陈涛所发表的声明一样,歌手要在经过多方的认同下可以演唱,商演所得的酬劳也要付给对方一部分(至于酬金多少还要经过双方沟通)。记者同时也了解到,在此案的审理过程当中,沙宝亮的公司和陈涛关于歌曲《暗香》歌词一次性转让一事,也曾进行过沟通,可能是由于价钱的问题致使此事一直没协商妥当。 那么沙宝亮夺回《暗香》的演唱权的说法,是沙宝亮自己告诉媒体的还是媒体编造的?其中必有一方在说谎。不过陈涛对此也不愿深究,反正歌曲的知识产权还在自己手上。从凭借《暗香》走红到因《暗香》而打官司再到不久前的“涉毒”案件等一系列事情,可见沙宝亮的歌手生涯也是磕磕碰碰。(青年时报记者 张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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