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漫画家埃尔热一生共出版《丁丁历险记》23部,还留下一部未完成作品《丁丁和阿尔发艺术》(于1986年出版)。半个多世纪以来,《丁丁历险记》被译成48种文字,迄今已售出1.44亿册。据有关资料统计,在西欧,有95%的儿童熟悉丁丁的故事,还有60%的青年和80%的父母表示喜欢丁丁这样的朋友。有一个丁丁迷说:“在你死去之前,你应该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它们”! 每个丁丁迷都有自己热爱丁丁的理由,而且这理由还肯定不止一条二条。我阅读丁丁也是手不释卷直到筋疲力尽栽入睡乡为止。可是,到现在我才发现,对于我而言,整理出热爱丁丁的理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正像你其实不能准确地说出你爱上一个人的理由。你或许能历数一二三四,却又总觉得没有说出你想说的。最终你将恍然大悟:爱上一个人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我深感,用“血肉丰满”、“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或者“典型”这一系列现成的称许之词都无法说清《丁丁历险记》中的人物。该系列图画故事的人物魅力在于:一个小冒险家和几个大冒失鬼组成了一个历险小组,他们犬牙交错碰撞出层出不穷的戏剧火焰。 丁丁为比利时籍,于1929年1月29日生在巴黎。他的职业是记者和自由撰稿人。但除了看到他每天及时看报和听广播外,我们从未看见他采访过什么人,也从未看见他奋笔疾书或通宵达旦伏案打字什么的,他的工作方式就是冒险。他操着满口熟练的俄语、英语、西班牙语、日语、汉语、阿拉伯语、印度语和犬语、大象语奔走于世界各地,技术清湛地驾驶着汽车、摩托车、装甲车和战斗机、直升飞机、水上飞机,外加坦克、轮船粉碎着地球上五花八门的阴谋和罪恶。他一行动就会落入圈套,他一旦展开较量就耍弄得对手恼差成怒必致之于死地而后快。但他一忽潜水一忽攀岩,一忽跳伞一忽法式搏击,更兼操练各种轻重武器,总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但丁丁不是007。他留着一撮怪头发,穿着一条灯笼七分裤,身高只有一米三七,身材还有些瘦小。他被称为“年轻人”但基本还是个孩子,他没有任何秘密武器。007爱的是美女,他不仅靠美女快乐还是靠美女救命。而丁丁的最爱是他的小狗白雪,白雪经常会为了一根骨头而把求救信忘到九霄云外。丁丁靠的是聪明才智和正义。 如果说丁丁天生就是个冒险家,那他的冒失伙伴们天生就是为了使他的历险更险象丛生。 小狗白雪与丁丁形影不离,但它认为丁丁的一切行动几乎都是自讨苦吃,于是它和丁丁之间恩爱无限又龃龉不断。它本来就不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军犬,所以它每每惹是生非而暴露了丁丁的行踪,每每被一根骨头一只猫所吸引而放走了罪犯实属自然,但它却能在不经意之间发现重大线索,又往往在回头无岸的关键时刻以弱胜强搞得自己也大惑不解。业已退役的阿道克船长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和“偏执狂”。他性情火暴感情外露,急于求成又易于退缩和抱怨。他的急躁和自以为是是使他总能乱上添乱。其一气呵成就像一个阿嚏喷倒一串多米诺骨牌一样。好在人间有酒万事休。酒能使他安静和快乐,酒能使他重整旗鼓,当然,醉得一塌糊涂之后,他也不知道给自己和别人创造了多少一命呜呼的良机!还有神经质兼发明癖的卡尔库鲁斯教授,他的耳聋就致命在你急于让他听明白的时候他偏一概听不见。当登月火箭已经箭在弦上了,他突然一失足把自己跌成了健忘症,差点让登临月球的人类壮举毁于一旦。那一对哪儿都少不了的警探杜帮和杜邦兄弟,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笑料了。 关键的一个基点在于,这些冒失鬼全都和丁丁一样的善良、充满活力和童心,还都固执自见。 人物个性充满内在的张力,是《丁丁历险记》的第一大戏。 丁丁们身不由己落入其中的阴谋和犯罪总是跨国的大事件:不是贩卖军火就是倒卖毒品和文物,不是珠宝和宝藏就是军事政变,即便是科学考察或探险也总是危机四伏。但将这些大事件编织成引人入胜的故事,靠的却是小细节。不能不说埃尔热是捕捉和刻画、运用细节的高手。 在《丁丁历险记》中,一个个极具个性、魅力四溅的人物,处处节外生枝,处处无心插柳柳成荫,正是这类层出不穷的小细节构成了跌宕起伏、妙趣横生的情节。比如阿道克船长的大胡子吧。在心情紧张难以入睡的时候,他翻来覆去不知道究竟应该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在恍惚之间打个盹儿的工夫,他的烟袋会点燃自己的胡子,搞得他大跳大叫以为被偷袭了;在寂静的雪山之夜,他的帐逢里突然传出凄厉的喊叫,丁丁冲去一看,原来是他在拉上睡袋的时候夹了自己的胡子。正如“米兰夜莺”感叹的,他“真是个大宝贝”!埃尔热善于以夸张的笔法强调、渲染这些细节,《丁丁历险记》的画面于是跃然有声。再加之镜头感十足的连续画面,《丁丁历险记》满纸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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