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民不甘被指背着绯闻女友佘诗曼,搭上艳星吴妙仪,除了对灯火发誓外,至今气愤难平,昨(3.30)日更将他的入台纪录由台北传真给香港传媒,力证《苹果日报》诬蔑他!同时浩民的经理人公司亦发了一份声明,强烈抗议《苹果日报》的失实报道,并会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陈浩民日前被《苹果》配以一辑偷拍(但见不清楚当事人容貌)的相片,并大字标题报道相中人陈浩民背着绯闻女友佘诗曼,搭上艳星吴妙仪,被记者追访时他一再否认是当事人,还指对方捏造新闻,当日浩民曾公开讲:“我敢对灯火发誓,男主角是我得话,就将头斩下来给他!”陈浩民至今气愤难平:“其实我之前同记者通过电话,他们应承我会作出澄清,但是之后得报道仍然说我死撑,我真是很失望。”是以浩民决定拿出最有力的证据,展示旅游证件来证明自己未离开过台湾。他为了提供更有力的“不在场”证据,昨日将他的入台证内的纪录由台北传真给香港传媒;陈浩民拿着自己的入台证拍照,台证内有他今年三月四日的入境纪录,而同页则未有任何出境纪录,证明他自三月初抵台北之后一直未返过香港,根本不可能会在香港被拍下照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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