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在内地名气不大,在香港可算是演艺圈名人。1997年获香港“亚姐”亚军后,郭金接拍了不少电视剧,眼看事业蒸蒸日上时,她却突然离开了。当时,郭金与香港无线签了两年合约,与亚视签了5年合约。合约期满时,一部圈内看好的连续剧已敲定她为女主角,连衣服、鞋子都量身订做好了。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我不能丧失最基本的生活自由!” 郭金回忆当时的工作状况,“每天都喘不过气。”有狗仔队在拍摄现场采访时,拍下了她啃鸡腿的照片,令郭金大为不快,坚持扯胶卷,闹成僵局;郭金与四五个朋友一起走出酒店,门口的狗仔队只拍她和身边的男性朋友,在报纸上大写“郭金与某某婚期渐近”的假新闻…… 每天出门都会被拍照,渐渐地她对闪光灯有了过敏反应。有时在餐厅或飞机上,只要闪光灯一亮,她就会神经质地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叫:谁?!“被狗仔队追多了,胆子会越来越小,话越来越少,到最后只能自我封闭,怕牵扯到朋友,给别人添麻烦。”郭金说,那时的日子真有些不堪回首。 当时也有人劝她,习惯就好。但这个东北女孩最终还是无法忍受被曝光,在香港生活了5年也无法适应。对前往香港发展的内地女演员,她唯一的建议是:先审视一下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忍耐力,是否容易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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