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黄定宇强奸顺奸尚未确定
【病相】2004年2月,某报报道“黄定宇取保候审,警方仍在取证,强奸顺奸尚未确定”,文中写道:“据公安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如果强行和18周岁以下女孩发生性行为的话,那属于强奸;如果是18周岁以上,犯罪嫌疑人对其引导,而对方是在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这就属于顺奸。而‘顺奸’的话,嫌疑人只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接受经济处罚等。” 【真相】《新快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的部分刑事法官、检察官、律师,他们都表示是第一次听到“顺奸”这个概念。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的何庭长说,“顺奸”不是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以及审判实践上都没有这个词汇。已满18周岁的成年女性,如果男方在其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就不是“奸”的问题,不构成犯罪。 【病源】当黄定宇仅仅因为强奸罪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之际,媒体作为社会良心的守护者,即使不能提供更多的事实廓清真相,即使不能以舆论监督的力量消除文艺圈内的“潜规则”,也不该把满腔的好奇心扑在黄定宇和童瑶的“强”与“顺”上。而为了把这种低级趣味表述得煞有介事,居然臆造出“顺奸”这样莫须有的法律术语。 臆造新闻关注的不是事实,而是在抽象的理念上随意涂抹。这样的作假方式很难列入正牌假新闻从而打之,但危害性极大。一方面,它会把受众往无聊低俗的方向引领,从而不再关心真正有意义的问题。另一方面,当事人会遭到无法言说的伤害,却无法与造假者理论清楚。还有,它窥淫癖的嘴脸让媒体蒙羞。 【处方】陶冶情操,提升趣味,手抚良心,将心比心,可治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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