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国际唱片协会北京办事处一位男性负责人口中获悉:原来,50余家唱片公司要求全国各地的KTV经营者赔偿的歌曲影像使用费,最多只象征性地赔“三首歌”,因此许多KTV经营者担心的上万首歌都要赔偿、最终会导致自己破产的局面不会出现。此外,他还透露,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始赔偿的KTV经营者,每一首歌最低赔偿额为8000元人民币,而三首歌赔偿总额,最高可达12万元人民币。
国际唱片协会北京办事人士还表明,50家唱片公司并不想与各地KTV经营者法庭碰面,都希望不上法庭协商解决。
正是唱片公司方面温和的态度,促成了良性解决问题的局面。据悉,北京纯音娱乐公司已经成为KTV经营者赔偿第一家,该公司以每首歌8000元进行了赔偿,一共赔付三首歌;而北京、上海等直辖市的大型KTV,均有可能成为总额12万的高赔偿者,这里的大型KTV是指有上百个包房,经营状况非常好的KTV。
今年缴纳赔偿的KTV经营者,也只能“有条件的播放”到今年年底。据悉,明年全国各地的KTV经营者,就将依据国家明文法规开始每年定期交纳MV等音像成品的使用费,这项规定将主要由音乐著作权协会等单位来制定。
尽管唱片方并不愿与KTV经营者对薄公堂,但唱片方并不放弃对薄公堂的权利。据悉,在成都,有一家大唱片公司状告KTV经营者侵权并要求高额赔偿的诉讼案,近日将要开庭。(记者 曹亮 实习生 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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