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各大网站都登出了斯琴格日乐喊冤的稿子,格日乐觉得江苏某电视节目为了“炒作自己的栏目”,给她编造“要价翻6倍”的事实,是给她“扣了个屎盘子”,言语之间,“字字泪”、“声声冤”,恍惚又一个娱乐圈“比窦娥还冤”的典型。
作为登过此消息的媒体,对格日乐同志的血泪控诉深怀内疚,因为自己和同事无意中成了“端屎盘子”的人,变相冤枉了一个“好同志”成为“窦娥”,真是罪过罪过。但回头看,事实是否如此呢———当初得到本条线索时,本报记者不但采访了江苏电视台有关人士,更第一时间拿到了格日乐的手机号码,不停地给伊人拨打,但手机无一例外转到秘书台;再给她所属唱片公司的宣传负责人打电话,对方不停地接通掐断又接通再掐断;最后好不容易有个小姐肯接电话,说这事公司正在开会研究,估计一两天会给大家一个答复,然后记下了记者的邮箱号码,说一有消息就跟记者联系。然而直到今天,格日乐方面没有给记者任何回复。
给机会你表白的时候你不表白,到头来你就不能责怪报道只有某一方面的声音。没有人要扣你“屎盘子”,是关键时刻,你放弃了答辩的权利,而媒体不会因为你不答辩就封杀另一方说话的权利。
娱乐记者采访明星,常常遇到不屑与记者沟通,但事后就对记者的报道横加指责的“腕儿”。在本事件中,本报记者不遗余力地联系斯琴格日乐方面,希望事情能更全面的贴近真相,还事件一个真面目,可惜的是:在事情最需要澄清的关头,格日乐方面没有一个人愿意表态,现在忽然出来“喊冤”,在责怪他人“炒作自己栏目”的时候,格日乐是否也有“炒作自己”的成分呢!
当天上真的不幸要掉下“屎盘子”时,要不赶紧撑起保护自己的大伞,要不赶紧跑得远远的,非得站在原地等淋得满身屎尿再去喊冤,结果只会是:自作自受。(管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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