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6日消息:近日,《北京青年》周刊刊发了一篇署名何东采访崔永元的文章。除否定《手机》外,作者何东多次使用带有诬蔑性的言词,如称冯小刚为“鸡贼”等,并由此引起轩然大波。针对崔永元的观点,广大网友纷纷发表看法,并迅速形成两大对立阵容。而与此同时,何东再次在媒体上露面,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缘何要做那篇专访,并在文中再次攻击《手机》,同时还将一年多前创造了2.5亿票房纪录的《英雄》拉下水,对这两部影片含沙射影道:“皇帝没穿衣服就是没穿衣服,怎么欢呼也没用。”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人士。
《英雄》制片人张伟平——是谩骂还是有一说一?
首先,《英雄》和《手机》是定位很清楚的两部商业影片。对于商业影片来讲,盈利是其无可厚非的目的,那么衡量一部商业影片是否成功,对于我们投资人来说,票房自然就是最为重要的标准。当然,我们也承认,商业上成功的影片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相应的社会效益,或是在纯粹的艺术领域上就一定能占有一席之地,但就《英雄》来说,尽管对它尚有争议,但大多数观众还是对影片本身予以了极大的肯定。此外,它的出现也激活了我国的电影市场,很多香港投资人由此看到了内地市场的潜力,并已开始向内地影视圈迈进,这便是它存在的意义。我相信,没有一个电影投资人愿意用自己的血汗钱供那些所谓“搞艺术”的导演大肆挥霍。这其中,那些跳出来、与“艺术”毫不沾边的、为消失了的所谓“艺术电影”鸣冤叫屈的人,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中国的电影要靠正常的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来循序渐进。现在就要我们跟《泰坦尼克号》去比,这本身就是一个极不实际且极不专业的人说的话。
其次,如果把影片的常规商业宣传也认为是一种恶意炒作,那岂不是连好莱坞都要算做屈从于这种规则下的小丑了吗?而且我们也坚信,一部三流的影片再怎么宣传也不可能被包装成一部一流作品。换句话说,一个高票房的影片绝不是单靠炒作就能炒出来的,这其中必然有它的合理性。
最后我想说说我们的媒体对待国产影片的态度问题。我觉得这里面首先应该对国产片予以鼓励,在中国电影市场如此低迷的情况下,如果你真的是一个爱电影的人,你就应该懂得这其中的艰辛,你就应该去主动保护它,而不是去骂杀、棒杀。那种将一部有相当影响的片子踩在自己脚下并以此为荣的行为是一种极度个人的行为,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行为。当然,我并不认为影片有问题不可以说,但要看怎么说。在采访的时候,
是该主观先行、寻找“志同道合”的被采访对象,还是该以平和心态、真正以一个记者的身份去探询?在行文的过程中,是要采取谩骂的方式以显示自己的“文化”,还是该就事论事、有一说一?我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应该并且也是值得我们的媒体好好反省的地方。
电影局宣传处处长毛羽——没有票房中国的电影什么都谈不上
自从“十六大”之后,我们刚刚有了一个电影产业化的概念,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而《英雄》恰恰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冬天下着大雪,
有那么多的观众还在排队买票。作为电影局宣传处的处长,我非常高兴看到这种现象。至于其他的,包括像是不是给《英雄》奥斯卡奖,以及社会各界对影片的争议,我们都不在意。而即便是谈中国电影的文化,那也都是建立在经济的基础上,政府不可能永远地投资下去,电影产业必须要有企业投入。
《英雄》之后,2003年中国的电影产量创纪录地达到了140部胶片电影,110部电视电影,这都是产业化之后出现的现象。封闭了50年的中国电影终于初步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市场格局。所以说,没有票房,中国的电影什么都谈不上。当然,好的电影也要有一个好的品质。我们反对庸俗,反对格调不高的影片,呼吁的是三性统一:既要有观赏性,又要有艺术性和思想性,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的票房才有意义。
此外,我希望媒体给中国电影多一点宽容,它是有缺点,但它需要的是帮助。而我们的电影人也要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既要能接受好话,也要能正确对待正常的批评。
艺术研究院影视艺术研究所所长章伯青——不要挂着评论的招牌泄私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文艺评论与宣传炒作这两种性质的东西慢慢混杂在了一起,我个人对这一现象是很反感的。我觉得首先我并不排斥宣传炒作,对于一个商品来说,正常的宣传就像广告一样,完全是合理的,而电影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因此对它的宣传炒作只要不夸大其词,只要不低俗,就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而对于文艺批评,我认为首先要放下个人私怨,尽管我们不能保证每篇言论都是绝对的客观公正,但起码从写作者来说,他的心理一定要保持一种就事说事的状态,他写出的东西也一定要符合某种逻辑,否则就不是文艺评论了。所以说,宣传与评论是两种东西。那种为了宣传进行的评论,与那种挂着评论招牌泄私愤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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