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日前有消息称,凭借《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敢问路在何方》等名曲享誉大江南北的著名歌唱家蒋大为,因借款未还,被债主一纸状书告上法庭。这也是2004年的第一宗名人纠纷官司。据消息称,蒋大为于2003年3月20日曾向人借款90万元,由于未能按照约定如期还款,因此被债主姚曼起诉。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经纪人:一问三不知
记者昨日下午拨通了蒋大为的手机,其内地经纪人、弟弟蒋大义代接的电话。他告诉记者,蒋大为正在外地演出,目前连他都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对于债务纠纷闹上法庭,蒋大义表示自己平时只是负责一些内地商业演出活动,从来不会过问哥哥的经济情况,“他有没有向人借钱,我还真不清楚,现在联系不上他,也不清楚他的态度!”记者问及蒋大为是否因为经济状况上有难隐之言,所以欠钱不还。对此,蒋大义依然称自己不知情。那会不会是有人借此炒作呢?蒋大义表示:“大为平时认识的人很多,但我并不认识那个人。”最后,他以仍未收到法院相关通知书为由,拒绝对债务纠纷发表态度。
法院方:最好能和解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海淀法院,欲了解相关情况。法院宣传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他对蒋大为一案直言不讳:“确实有这么一件案子,我们法院刚刚受理了原告的起诉书!”
据他介绍,海淀法院曾受理过王蒙、金巧巧等多宗名人官司,这次被告方蒋大为涉及资金并不算巨额,法院方面只是按照一般的民事案件程序来处理。“受理起诉书后,我们接下来就要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大概有三、四天的时间,还要继续调查取证。”该工作人员最后告诉记者,民事纠纷很多,庭外和解的现象屡有发生,“现在这件案子还处在一般阶段,双方完全有和解的余地。” (青年时报记者 毛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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