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是我国民间三大史诗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被誉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奇葩。
《玛纳斯》是一部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英雄史诗,是柯尔克孜族人民千百年来集体智慧的结晶,世世代代以口头形式在民间流传,被称为活形态的史诗。《玛纳斯》流传的地区很广,有柯尔克孜族聚居的地方,就有《玛纳斯》流传。作为一部口头传承的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史诗《玛纳斯》亟待保护。为了配合《玛纳斯》的“联合国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坤投资集团计划斥资2000万人民币拍摄大型电视剧连续《玛纳斯》,拍摄工作将由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共同合作。2004年1月18—19日,由中吉两国专家和创作人员参加的剧本研讨会将在中国北京举行。
2004年1月9日、10日,中坤投资集团还特邀请新疆喀什地区歌舞团赴京,在北京民族文化宫进行大型民族歌舞剧《喀什噶尔》的专场演出。此次晚会的举办表明中坤集团将在2004年以“地产文化节”这种特别的方式推出一系列文艺及文化娱乐活动,以答谢广大客户,并努力展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为广大客户提供延伸性服务。
《喀什噶尔》
喀什噶尔》是新疆喀什地区歌舞团精心编排的大型民族歌舞剧,于2003年12月荣获文化部、财政部联合评选的“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02—2003年度精品提名剧目”。该剧运用丰富的舞台艺术语言描绘了南疆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以及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
整台歌舞剧以优美动人的民族舞蹈、闻名世界的十二木卡姆乐曲、鲜艳各异的民族服饰和引人入胜的歌舞剧情,展现出喀什古镇所拥有的历史文明、现代辉煌,和未来畅想。其作品主题重大、立意甚高、艺术形象生动,演出阵容强大,民族风格浓郁,表现了新疆民族歌舞在深厚文化积淀上熠熠闪光的独特品质。
担任演出的新疆喀什地区歌舞剧团始建于1934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之一,多年来代表自治区先后出访前苏联、土尔其、法国、日本、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家,好评如潮。
把这台大型民族歌舞剧带到首都的北京中坤投资集团,正致力于构建南疆旅游新格局。计划用五至十年的时间形成对内以克州、喀什、阿克苏为主体、对外以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为重点,同时辐射中亚国家与欧洲旅游市场的西部对外旅游服务带;发展帕米尔风光旅游、国际登山、探险及跨境游,使其成为中国西北部唯一集商务、会议、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特色旅游胜地。中坤旅游开发战略一向注重对当地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挖掘,并致力保持旅游资源固有的人文特色。中坤旗下的中坤长园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此次特邀《喀什噶尔》来京演出,并计划将这台舞台艺术精品介绍到更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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