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张俊以因不服一审的有罪判决,将在法定期限内,以"事实不清"和"适用法律不当"为理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结果一般只有三个:一、维持原判;二、改判;三、发回重审。虽然两人强烈表示一定要上诉,而且对改判或重审似乎信心十足。但根据控方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二人维持原则的可能性最大。
赵安、张俊以各自面临何种结局?
5万块拿下"春兰杯"
赵安在2002年11月7日交代:张俊以的作品没能在1995年的春晚上出现,结果"春兰杯"春节颁奖晚会前,张俊以请赵安在顺峰饭店吃了一顿饭,后来张的节目就上了。但张俊以的说法则和赵安有很大出入,据张俊以交代:他想让新作《美好时刻》上春晚,但赵提出要5万块好处的要求,他立即把钱拿到梅地亚饭店,交给了张俊以。据中央电视台记录:中央电视台书面证明:1995年1月30日春节晚会,和3月4日"春兰杯"颁奖晚会,张俊以创作的歌曲《贺年》(又名《贺年卡》)和《这一时刻》(即《美好时刻》)都被播出。
索贿6万块似强抢
虽然赵安矢口否认给张俊以公司打过要钱的电话,辩解曾有6万块钱是张俊以主动送的,他没有索要。北京生命之星广告公司(张俊以开设)某职员曾表示,1997年9月,赵安来电话强行要张俊以给他拿10万块赞助费,弄得张俊以非常不满,但还是极不情愿地将6万块存到信用卡里给了赵安。另据公司其他同事说,张给赵6万"赞助费"确有其事,而且赵安不止一次打电话索要这10万块,态度十分恶劣。
赵夫人钦点50万音响
张俊以公司的某职员称,2000年12月份,张俊以秘书打电话要他帮赵安弄套音响,并称赵夫人卢秀梅现在有空,过一会儿就不好说了,该职员立即带卢秀梅去挑音响。买好音响设备后,该职员亲自把设备送到赵安家,并听见赵安讲:"一分钱不花还想办事!"据北京某音响设备公司售货员证明,2000年12月的一个上午,卢秀梅确实到店里挑了套50万的音响,跟她一起来的男人结的账。检察机关在张俊以的公司查到了2000年12月23日的一份"报销单",用途栏中写道"给赵安购高档音响一套,伍拾万元"。赵安对此则辩解说,卢秀梅经常为张俊以演出,音响是卢秀梅的酬劳,但卢秀梅具体演什么节目,得到了这样的酬劳,赵安并没有谈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