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被侵犯 美猴王状告山东金猴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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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2 06:01
来源:
四川新闻网_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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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电视剧《西游记》中扮演孙悟空的著名演员六小龄童与自己的“老关系”金猴集团打起了官司。记者昨日从六小龄童的律师处获悉,六小龄童及上海六小龄童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将在12月8日与山东威海金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山西长治对簿公堂。
起诉的理由是原告认为六小龄童的“孙悟空”形象被非法使用,六小龄童的肖像权和六小龄童文化公司的商标权被侵犯。销售金猴皮鞋的长治八一百货大楼也被列为被告。据六小龄童的律师殷秋艳介绍,六小龄童与金猴集团合作的5年合同到去年年底就结束了。
但时至今日金猴集团还在利用孙悟空的剧装形象为该集团作商品包装和广告宣传。经交涉无用,六小龄童及其文化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向原告公开致歉,并赔偿损失共30万元。(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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