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4日的《北京青年报》报道,13日下午,歌手景岗山在首都机场贵宾通道准备登机前往西安时,机场安检人员从其身上搜出了摇头丸。记者从有关部门还得到证实,安检员从景岗山身上搜出的可疑物品的确为蓝色摇头丸,但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 从“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这句暧昧之词里,我们又分明听出了“刑不上明星”的弦外之音。遇到公众人物马上就生出打“擦边球”心理,是一些执法者权衡利弊后手腕忽软忽硬,态度忽冷忽热,声调忽高忽低,执法忽宽忽严的通病。许多事情正是有了“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心态,使得看似简单的事件被捂得异常复杂,才让渴望了解真相的群体,从媒体上少得可怜的报道中去寻找“蛛丝马迹”。这次同样受“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的影响,笔者就对景岗山是否携带毒品产生了困惑。 女性有了“难言之隐”可以“一洗了之”,明星有了难言之“瘾”也能“一洗了之”?笔者认为很有这个可能。当景岗山所属公司——星工厂和安检部门“保持沉默”时,景岗山哪怕是跳到黄河洗不清自身的难言之“瘾”,也会通过媒体不断地“洗刷冤情”。媒体这边明明讲“证据确凿”,那边的景岗山却敢于断然否认涉嫌携毒一事。他说:“我今天本来是赶到西安拍电视剧《反恐24小时》,我的身份证在洗衣机里被泡了,所以登机的时候他们认为我是用假身份证,现在问题都解决了。”用一句“问题都解决了”试图“一洗了之”,笔者却越听越糊涂。笔者不知道明星用的身份证是什么样子的,要说咱平时所用的身份证,全部是公安部门经过特殊手法处理的,过塑的身份证哪能不堪一泡,难道景岗山的身份证是假冒伪劣的不成?果真如此我看他更有使用假身份证的嫌疑。这种无法自圆其说的解释还是少玩一些为好,于事无补,只会越“洗”越黑的,越描越丑的。 既然“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那么笔者只好不揣冒昧,对景岗山先生进行有“毒”推定了。据报载,北京娱乐圈里一直存在着“HI(嗨)族”,一些知名的歌手和写手都是成员,比较常用的方式是共同分享大麻或者吞服摇头丸。熟知内情的人士透露,许多歌手就是在感觉自己“江郎才尽”的时候转向毒品,希望靠毒品的神奇力量延长自己的艺术生命。景岗山先生是不是“HI(嗨)族”一员?咱没有证据,不好往他头上扣“屎盆子”,但平时如果洁身自好,远离毒品的诱惑,能会出现如此难言之“瘾”吗? “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之类的搪塞之词,对景岗山来说其实也是一种危害性的“毒品”,“刑不上明星”,对明星宽容,只能导致明星吸毒而死、自毁前程的悲剧更多地发生。是看到演艺圈里的“吸毒族”对社会产生不了太大的危害,就见“毒”不怪?还是错误地认为我们的大明星是在为艺术而“献身”,到外地拍电视剧《反恐24小时》,总不能让有难言之“瘾”的明星打着哈欠塑造“反恐英雄”的光辉形象吧?但不管你有多少“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公安机关处理毒品案件是明明有不容含糊的条款的:如果携带者自己吸食、注射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既然媒体报道安检员从景岗山身上搜出的可疑物品的确为蓝色摇头丸,那么是谁视法律为儿戏,在众目睽睽之下放明星一码,还将其当做“贵宾”送出机场的?对明星吸毒的毒源难道就不该以此作为突破口,进行彻底调查,直到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吗?笔者认为这种“具体情节”才是目前最需要透露给公众的信息。但就连景岗山是否携带毒品的“具体情节还不便透露”,我们又怎能侈谈拥有更多更深层次更有意义的“知情权”?(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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