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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撞人事件令李连杰平白蒙受种种非议,现在是还“英雄”清白的时候了 |
《英雄》剧组车祸伤人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剧组方面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一直刻意保持低调,未有就此事正式表态。昨日本报刊发张艺谋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首次就李连杰被牵扯进事件做了部分澄清,与此同时,车祸事件当事人————剧组随队医生也站出来讲述了事件的经过。之后,剧组也委托律师发表公开声明,表明了对事件的处理态度。从目前媒体公布的各方说法来看,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李连杰与车祸事件没有关系。接下来的事情也许就是让交通事故还原成它原来的样子,去它该去的版面!
车中人现身说真相
剧组随队医生李永庆细述车祸始末
本报讯连日来,《英雄》剧组车祸事件成了媒体报道的焦点,事发当天李连杰到底在不在车上?被黑色雪佛莱轿车撞伤的陶艳生当时情况是不是如媒体所描述的那样?事故的主要责任到底在谁?事发当天李连杰是否到九寨沟交警中队做过笔录?要解答如此多的疑问,最有资格充当这个角色的人应该就是当时坐在车里的当事人。11月24日晚,《英雄》剧组的随队医生、事发当天坐在雪佛莱轿车里的李永庆,向媒体披露了事情的经过。
雪佛莱确实是李连杰的
李大夫是大连的著名按摩师。早在《英雄》筹备前期,考虑到拍摄武侠剧难免有演员受伤的情况出现,张艺谋就邀请李大夫随组。事实证明,从《英雄》开拍伊始,李医生每天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后来实在忙不过来了,他又将自己的助手杨照青搬了去。10月30日“撞人事件”发生时,车上坐的正是李大夫和杨照青,开车的司机叫李跃进。李大夫说,当天他们坐的的确是剧组为李连杰安排的那辆黑色雪佛莱轿车,他坐在后排,小杨坐在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上。按照组里的规定,这辆车只有李连杰和他的助手才能坐。下午1点半下山时,李连杰让司机李跃进用雪佛莱轿车把李大夫和小杨送下山,而自己则留在山上继续拍戏。将近两点,他们的车行驶到一段公路上时,突然从道旁一辆停在那里的大客车车头前面直冲出一人,“我看到那人时,与车大概只有不到1米的距离,当时我还以为他是想自杀呢。”
被撞者家属称:不关你们的事
李大夫说,李跃进的开车技术非常好,要不然也不会挑他给李连杰开车。因为距离太近,李跃进急踩刹车后,还是将那人撞飞了。他和李跃进慌忙下车,将人扶起来,后来得知叫陶艳生的那个年轻人已经昏迷,但只是头部出现皮下淤血,脑袋和颅内并没有像一些媒体渲染的那样鲜血淋漓。李大夫透露,陶艳生的女友和他们一块把病人抬上车后,还一个劲地向他们致歉,并当场表态陶艳生的被撞“不关你们的事,只要把他送到就近的医院就行”。到医院检查的结果就是脑震荡,根本没有别的。从事故发生开始,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上的小杨就被吓懵了,直到回到驻地,她还两腿发软,走不了路。
胡说八道的东西太多了
李医生说,从事情发生开始,陶艳生的女友就应该知道车上坐的到底是不是李连杰,她的眼力再差,也不能把在她眼前50多岁的自己当成李连杰吧?而小杨长得瘦瘦弱弱,更是不可能跟李连杰的形象相近似,她怎么就会看走眼呢?后来伤者女友对记者说上车后认定前排坐的就是李连杰,这不是胡扯吗?李大夫称,事发后他就到九寨沟交警中队做了笔录,当时队里的人便说他们的车没什么责任。队里的人员让李大夫在笔录上签名时,李大夫说上面的字太小看不清,他的老花镜没带在身上,并请对方给念一遍。对方念过后,李大夫认为一切属实,才在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电话里李大夫不解地说,这件事其实就是个很普通的车祸,开车人都明白,碰上突然出现的类似“鬼探头”事故,谁也难以避免。这件事发生20多天后突然又被揪出来,实在是叫人感到莫名其妙。李大夫说,这些天他一直在看网上的新闻,“胡说八道的东西太多了。”李大夫气愤地说,前天居然有消息称他和小杨是夫妻,这给自己和小杨的家庭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虽然组里早跟大家打招呼说对待这件事一定要低调。可事关两人家庭的幸福,他不得不站出来将事情经过说个明明白白了。(郝岩)
《英雄》打破沉默
剧组律师首次发表公开声明
本报讯据四川媒体报道,日前《英雄》剧组的代理律师冯军在对媒体沉默数日后发表公开声明。这起交通事故应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在交警的处理认定尚未出来以及伤者尚未治愈的时候,不可能和伤者家属签订任何协议。据记者了解,这是目前《英雄》剧组委托律师最全面、最公开、也最明确的一次表态。
李连杰与车祸无关
据冯律师称,“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驾驶员才有可能是事故的责任者,一般乘客不会成为责任者,所以讨论李连杰有没有在车上并不是主要问题。况且,目前剧组有多方证明摄制组不是责任者,也有多方证明李连杰当时是在拍摄现场而非在肇事车上。”冯律师肯定地说,肇事车的驾驶员、车上的医生以及拍摄现场的武警都可以为李连杰证明。
“英雄”实为仗义相助
到目前为止,《英雄》摄制组除了应该付给的医疗费外,还支付了部分护理费,并且将50万也作为了保证金。冯律师认为,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条例规定剧组现在就要付护理费、保证金等。“我们预付必要的生活费,并拿出保证金,完全是为了表示剧组的诚意,说明在这件事上是认真负责地对待。这完全是法外之情,而非法律规定的。”
医疗费并非赔偿费
据冯律师称,在事故发生后,摄制组为抢救病人,同意护理人员参与病人转院等工作,并已支付这些人的生活住宿费3000多元。此外,在11月5日也向公司代表张恩支付了“必要护理人员的生活费”11400元,23日又支付4000元人民币。《英雄》剧组认为,在保证医疗费支付的情况下,付这些钱只是表示一种关心的态度,让家属安心护理伤者,而非赔偿费。因为责任尚未认定,事件尚未进入协商阶段,所以只有到时才能协商赔偿事宜,现在则不予协商,一旦责任明确,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保证金所有权在“英雄”
对众人关注的50万保证金,冯军保证这笔钱已于11月16日汇到律师事务所账上,但按法律规定,这笔钱的所有权属摄制组,其他人根本无权对之提出任何要求。就连律师本人也只能在请示后,按剧组指令动用该款。所以,冯律师认为,他目前不会同意让伤者家属共同监管50万的要求。
至于伤者家属指出律师已在21日晚的会谈协议上签字,同意家属的要求时,冯军表示,他仅仅是在一份会谈纪要上签了字,而非协议,况且现在尚未到双方签协议的阶段。
据冯军介绍,到目前为止,《英雄》剧组已向伤者家属支付医疗费总计125981元,其中包括向九寨沟交警部门预付的医疗费5万元。冯军解释,这5万元也是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给的,而非某些人说的在行贿,因为交警部门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要求事故一方支付医疗费。冯军表示,以后的医疗费剧组也保证继续提供。
冯军还转告了剧组对媒体的态度:欢迎继续客观公正地报道,也欢迎其他法律机构为受害者提供代理,促使这起事故按法制轨道解决。(吴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