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面世后,引来社会各界的众说纷纭。各种媒体在跟进报道时,还配发了大量的写真集中的作品。但是有些网站在刊登这些作品时竟然在照片中的某些位置打上了马赛克,此举引起了该写真集的摄影者张旭龙的强烈不满,他认为:“这是对我以及这个行业的严重侮辱!” ■张旭龙:这是对我的侮辱 曾被评为第三届中国人像摄影“十杰”的摄影师张旭龙昨日找到记者,要求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说:“这本写真集是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人体艺术著作,它不是非法的。可有些网站在转载其中的作品时竟在上面打上了马赛克,这对读者大众会产生一种误导。因为我们知道,什么作品,或说是什么样的东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需要打马赛克?有意思的是他们在旁边的文字叙述中还说这是一本正规出版物。他们这么做,恰恰证明他们本身就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东西还没登出来就已经认定人们关注的会是那几个‘点’。这样一来,就算再怎么样的读者,一看到这样带着马赛克的东西,肯定会产生一种误解,他们会认为这些作品中的某些部分是不宜公开的。这就等于在对这部作品的艺术性是否存在进行了质疑。同时也就是对我以及对人体艺术摄影行业的一种侮辱!” 其次,张旭龙对个别媒体肆意剪裁自己的作品也提出了异议,他说:“由于很多编辑人员不懂这门艺术,他们在转载这些作品时,不是如实转贴,而是进行了随便的剪切,甚至改动,这都对我的原作构成了破坏。”张旭龙还举例说,“我不久前在电视台做过一个节目,专门谈摄影艺术的构图。可现在网上把一些经过剪切的作品贴出来后,有网民就在上面留言说我口口声声讲构图,自己的作品却只有‘半个脚’。我一看,原来这个网站为了裁去与模特脚面平行的一行文字,连带原作中汤加丽的半个脚丫子都给‘削’了。所以说,这种做法实际上对我的声誉已经造成了破坏。” 此外,张旭龙还指出一些网站在转载自己作品时没有予以署名,他说:“转载作品要署名,这不需要我来说了吧?在没有经过我的许可,他们随便转载我的作品,而且还没有署名,这种侵权行为太明显了。”张旭龙最后表示,他将于近日向某网站发送律师函,要求解决此事,否则,将诉诸法律。 ■网站:这是不成文规定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张旭龙所指责的该家网站,其有关负责人说:“我们网站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刊发的所有人体照片一般都不能露‘点’,这不是单单针对汤加丽的这些照片。我们当初主要是担心像这样比较重的新闻放在那么显眼的位置,会有些‘过’。但现在看来,我们不打马赛克人们有意见,打了马赛克,也有网民提意见,没办法。” ■文/本报记者 郑叶 ■摄影/本报记者 崔峻 ■采访手记: 结束采访之后,记者忽然想起不久前刘嘉玲的“裸照风波”。当时,《东周刊》在封面上刊登了一张刘嘉玲于10年前被迫拍摄的未经任何处理的裸照,受到社会各界的一片声讨。此二事间的差异,记者不想也无须再进行比较了,只想补充说一句:“庸俗的底线”不是打不打马赛克的问题,它取决于所有民众的心态的健康与否。庸俗与艺术是两个极端,该摒弃的坚决摒弃,不该心虚的也不要心虚!正如张旭龙所说:“穿不穿衣服不是判断淫秽与否的标准,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欣赏态度,再艺术的作品,他看到的也只是一堆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