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纪人素质良莠不齐,品德操守参差各异,加之目前又无经纪人资格认证等规范程序,经纪公司、经纪人与演艺人员大多只是凭借“感觉”或相互之间的信任来维系。因此,各种矛盾纠纷也难以避免地发生了。现在我们就把一些不轨经纪人的“无良”招数曝光,明星们,你们要提高警惕了!
招数一:代领片酬
前不久,因主演琼瑶剧而闻名的一台湾艺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主演的一部20集电视连续剧片酬全部被经纪人“黑”走了。与她一起吃亏的还有签约于同一家经纪公司的
一内地青年男演员。两人片酬合计约50万人民币均被该经纪人非法侵占。事发后此人杳无音信。
当这位经纪人所属公司准备委托律师对其作调查诉讼时,此人又出现了。双方召开记者会澄清,称该经纪人与经纪公司因沟通太少,产生误会。最后经纪公司出钱买下了他的股权,最终该经纪人重组公司。这看似是一场误会,圈内人都知道其中症结。
招数二:虚报收入
当艺人与经纪人建立信任关系后,某些不轨经纪人就开始想方设法从艺人腰包里多掏钱,甚至不惜与演出商勾结起来骗钱。比如明明与演出商谈的出场费是15万元,可经纪人告诉艺人是10万元,艺人根本不明真相,多出的钱自然落入经纪人之手。
招数三:讲究“宣传”
当艺人准备举行一场大的宣传活动,由经纪人全权运作项目时,经纪人在票款和宣传费上就有极大的回旋余地。如今年初,某多栖明星举行的个人演唱会就遭遇此情况:该明星经纪人扣住了计划中的媒体广告费和宣传费,一心忙于筹备演出的明星却一无所知。
招数四:监守自盗
艺人的新专辑、写真集还未正式推出,盗版就满天飞,你能相信盗版的始作俑者就是经纪人吗?但确有其事。某明星在海外发行的新专辑和写真集还未在国内正式推出,却已在国内发现盗版。原来,是其经纪人偷偷将专辑和写真集拿给盗版商疯狂盗版,最后双方分成。
招数五:乱打招牌
走红的明星不仅使经纪人赚钱更快当,同时也成为经纪人的好招牌。有的经纪人为了赚钱,不惜为明星接一些很滥的电视剧。不管是否利于明星今后发展,先把钱赚到手里。有的经纪人,看到一些想踏入演艺圈同时又找不到出路的新人,他们就会找上门来“看我做的某某多红,签到我这里吧!我会让某某带带你。”待新人签约是否兑现就不一定了。
招数六:欺诈要挟
用欺诈手段逼艺人拍一些有损名誉的写真或影片,这是最让艺人害怕的事。去年7月,“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就因母亲朴福顺被经纪人及摄影师合谋欺骗,以70万港元签了一张要她拍露点写真的合约,被迫拍了一辑170多张的半裸照。尽管金喜善已经向汉城地方法院申请了禁制令,禁止那本写真集推出,但出版社反而就“金美人”的反抗提出反控诉,因为母亲与经纪人签的合约上白纸黑字写明要拍这些照片。不拍?可以!那就支付高额违约赔偿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