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刚刚举行首映式的《天地英雄》有抄袭之嫌?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北方瑞年国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英雄如花》创作者周晨以 《天地英雄》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和证据保全申请并要求法院禁止该片举行首映活动。北京市二中院依法驳回了该申请。
申请人:三成内容剽窃《英雄如花》
申请人称,由周晨创作的《英雄如花》于1997年9月在江苏省版权局登记并获得版权证书。后北京北方瑞年国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周晨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成为著作权人之一。1999年2月,周晨将该剧本大纲和剧本的主要部分交给了姜文。之后,姜文参与了《天地英雄》的演出并对剧本提供了大量修改建议。
申请人认为,《天地英雄》剧本中有三分之一的内容剽窃了《英雄如花》的剧本。鉴于《天地英雄》首映式将于近期举行,故请求法院依法查封《天地英雄》电影的拷贝及影像资料、各稿剧本原本;制止被申请人在故宫端门举行首映式活动。
法院:涉案作品权利人不完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天地英雄》的作者为何平和张锐两人,制作人和版权人均为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电影制片厂、哥伦比亚(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三方,而此案被申请人仅为何平和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从程序上,涉案作品权利人不完全,即便作出禁令,也不具有可执行性。此外,从现有证据看,法院亦不能判断申请人主张的侵权事实是否存在。
投资方:剧本是何平心血之作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华谊兄弟公司宣传策划总监杜女士。杜女士认为,对方的抄袭之说很荒唐,大可以用“一笑了之”来回应。杜女士说,公司是依法购买了该剧本的版权。该剧本是何平导演花费了十几年的心血之作,他至今还保留着所有的手稿。(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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