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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周雁鸣和他的巩俐照片 |
近日,上海影城在其营业大厅内悬挂了未经授权、经翻拍过的一张大幅巩俐照片而被该作品的著作权人、著名肖像摄影家周雁鸣告上法庭。
2001年6月,《大众电影》著名摄影师周雁鸣参加上海国际电影节时,在上海影城大厅里偶然发现了他在1996年戛纳国际电影节期间拍摄的巩俐照片。该照片约有2米多高,十分醒目地悬挂在影城4号门营业大厅内。
据周雁鸣介绍,这幅作品最初刊登在1999年第2期《大众电影》封面上。上海影城悬挂他的作品,既未通知他,也没有署名,更未征得《大众电影》杂志社任何人的同意,而且对照片还作了剪裁。当时他曾过到上海影城的一位副经理交涉,对方承认这张照片确系从《大众电影》上翻拍的,还说如果你不同意挂可以摘下来,态度非常恶劣。周雁鸣认为,悬挂已成事实,上海影城已经从这种行为当中受了益,而且侵权态度一直没有丝毫悔意。
今年4月,周雁鸣在与上海影城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状。他在诉状中陈述:上海影城的这种侵权行为影响很大,对作者构成了著作权、复制权、使用权等多种权益的侵犯,应依法给予赔偿。索赔额共11万元。
据悉,周雁鸣诉讼上海影城侵权案开庭时间为6月10日。而6月8日正值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目前此案已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