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长春电影节将举行闭幕式和颁奖晚会,华语和外语故事片的“金鹿”、“银鹿”评奖也将当场揭晓。
夸张一点说,“金鹿”的奖杯有点像奥斯卡的“小金人”,可是有份“逐鹿”的导演明星却不将它当一回事,迟迟不愿露面;翻开任何一张报纸,也鲜有文章提及,它在电影人和传媒心中的地位如何自是不言而喻了。此外,细心的记者还发现了问题:身为评委的郑洞天、章绍同、朱延平,各有一部电影出现在了参赛故事片名单上。这显然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对记者的质疑,几个评委都含糊其辞,“评委的设置与影片的入围是两码事,事先谁都不知道这里面有冲突,我们无可奈何。”
然而这种说法符合事实吗?记者找到了“第六届中国长春电影节金鹿奖、银鹿奖评奖办法”,“评奖程序”第一阶段第一条的规定是:“初选提名需由一名评委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评委附议。每名评委可提名华语故事片、外语故事片和主创人员各1部(名),经评委会集中后,得出初选结果,并作为评委会提名预选名单。”单从这一段规定就可看出,入围影片从一开始就是由评委会决定的,是先有评委再有名单,那三位评委自己制作的电影是怎么进入入围名单呢?
本届电影节评委会主席,著名导演谢铁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关于评委回避的事,你们放心,郑洞天导演的《刘天华》、朱延平导演的《苹果的滋味》绝不会获导演奖,章绍同作曲的《刘天华》和另外一部片子也不会得音乐奖,虽然他们都很出色。”
谢老的保证,记者虽无法继续追究,但问题是,这种现象明显违反了“游戏规则”,给电影节今后评选活动留下了漏洞。而且这三部电影还是可以参加其他奖项的角逐,那么其中的公平问题照样存在。此外,据内部消息透露,实际上组委会的评委名单也一直无法确定,只有主席一早确定了由谢铁骊担任,其他评委很多都是参赛电影名单出来之后才临时确定的。
至于今年新创的“观众评委”,大家都怀疑他们是否真能有“话事”权。谢铁骊主席的一席话最终印证了大家的担心,他说:“我们的时间太紧了,一天要看6部片子,累死了!哪有时间一起再切磋呀。只能靠‘观众评委’的意见形成文字供我们11人参考。”也就是说,“观众评委”们并不参与任何实质性评选工作,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专家。(本报特派记者阙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