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与奖励
1、 大赛评选工作(初、复、决赛)由评选委员会全权负责。
2、 大赛初、复、决赛均采用十分制记分方式进行,现场公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 法的原则。
3、 大赛按初赛、复赛、决赛三阶段设奖。
初赛设参赛奖:向未获进入复赛选手颁发大赛参赛奖,颁发获奖证书、 纪念品。
复赛设优秀奖:向未获进入决赛选手颁发大赛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决赛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另为未获名次的选手设最佳镜头奖、最佳身材奖、最佳风度奖、最佳气质奖、最佳口才奖各若干名。
获金、银、铜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奖金(含税金)、奖品。
获其他奖项选手,颁发证书、奖杯、奖品。
大赛组委会将推荐获金、银、铜奖选手参加国内、国际同类赛事角逐,推介给国内相关 专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