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燃烧的岁月》涉嫌侵权事件庭审时间还没最终确定,但原告和被告却事先在庭下展开了较量。
身为被告的制片方长安影视负责人马建安透露,他们正在积极准备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有十足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他表示,庭下调解根本不可能。
原告九歌泰来公司业务经理刘复兴谈到官司和被告的态度非常相似,他表示,“官司必打”,并对索赔250万作了解释。他说,公司花了55万元购买了《我是太阳》的改编权。为了把《我》改成电视剧,公司已经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现在出现了《激》剧抄袭《我》小说的情况,电视剧到底拍不拍还没有着落呢!”
日前,九歌泰来公司在媒体的追问下已提前曝光了被侵权的证据。但刘复兴说,“这只是我们的部分证据,到庭上见时肯定还有更猛的杀手锏,现在不是公布的时候”。
看来这场“激情”之争即将在法庭上激烈碰撞。(长江日报成都专电(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