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与寰宇电影老板林小明合作拍摄的《少林足球》,除在香港狂收6300万并打破香港票房纪录外,还令周星驰首度荣升金像奖影帝,但是,周星驰与林小明也因该片的版权及收益的问题对簿公堂。有香港的周刊近日报道,为了《少林足球》一片的官司能够庭外和解,周星驰11月28日在尖沙咀福临门摆下“和头酒”,并找到新宝院线老板陈荣美作中间人,另外,香港影协主席洪祖星及香港立法会议员马逢国都参加了“和头酒席”。该周刊还指出,为了能够与林小明达成庭外和解,周星驰不惜赔上1000万港元。
半年诉讼
事件开始于今年四月,周星驰向寰宇追讨《少林足球》海外700多万收益,林小明则分别于五月及九月对周星驰提出反诉,指控周星驰旗下的星辉公司违反版权协议。林小时指控周星驰于去年二月私下与一间计算机公司达成协议,利用影片角色发行计算机游戏软件,并于亚洲地区出售。他还指称,周星驰于去年九月与皇冠出版社达成协议,将影片改写成小说及漫画,并在香港及台湾地区销售。就此,林小明指控周星驰违反合约,并于上个月向被告发出律师信,但被告对此一直没有响应,林小明于是以侵权为由将周星驰告上法庭。
林小明夫妇起初态度强硬,他们曾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说,周星驰当初拿着《少林足球》的剧本四处找老板投资,但很多老板均认为风险太大,周星驰开出的条件也太苛刻,因此都拒绝了和周星驰的合作,是林小明最后首肯投资开拍《少》片。
财产纠纷
林小明与周星驰合作投资开拍《少林足球》片,行内人都认为对周星驰的星辉海外公司是有利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寰宇和星辉一共投资3000万制作《少林足球》片,其中,寰宇出1500万制作费,周星驰星辉公司投资的1500万制作费,周星驰星辉公司投资的1500万则是周星驰自己出演该片的片酬,换句话说,开拍《少林足球》片时,周星驰不用投资任何现金。合同还约定,如果制作费超支,寰宇的负担上限为1737万零5000元。至于分账方面,最初的3000万票房收益二者平分;如果票房在3000万到3200之间,则这200万归周星驰的星辉公司所有;如果影片获得3200万以上的票房,星辉公司就得六成,寰宇得四成。最后,寰宇及星辉签订协议,把《少林足球》片的激光“版权”以650万售给了寰宇旗下的寰宇雷射。
《少》片后来票房猛涨,但是实际得到的净收入只有约1800万。不过,最令寰宇恼火的是《少》片版权原本由寰宇、星辉共同拥有,但周星驰不但与一众师兄弟以《少》片造型狂接广告,更私下与出版社及计算机公司签约,推出《少》片的漫画及计算机游戏副产品。
另外,《少》片先后于去年的金紫荆及金像奖拿了多个大奖,但林小明夫妇也未获通知领奖。当周星驰在金像奖为《少》片领取“最佳电影”一奖时,林太刻意在上台说得匀感受时,说出:“公道自在人心,真理永远长存。”其后双方分开庆功,林太当晚就向记者表示:“从没有看过奖座。”原来奖座一直放在周星驰那里。
把酒言欢
有报道称,周星驰深感自己在此桩官司中处于下风,因此一直希望透过陈荣美打算与林小明相见言和。而据知情者透露,周星驰于今年十月中旬曾主动于一私人场合“偶遇”林小明,为11月28日的“和头酒”铺下了伏线。
11月28日,周星驰请到新宝院线老板陈荣美从中斡旋,在尖沙咀福临门“摆酒言欢”,主动要求与寰宇庭外和解。据说,一向强硬的周星驰打算赔上千万以求和解。
据报道,28日当天,周星驰与寰宇老板林小明及其太太赵雪英出现在尖沙咀有“富豪饭堂”之称的福临门酒家。同一时间陆续出现的还有新宝院线老板陈荣美以及狄龙国际老板洪祖星,代表娱乐界的立法会议员马逢国等共十多位在电影圈中有一定地位的人士。
流言蜚语
记者就此事向被媒体称为“中间人”的陈荣美求证,陈先生说:“我不是什么中间人,那天我约了洪祖星吃饭,刚巧碰上周星驰与林小明夫妇,我们就去和他们打招呼,我见他们聊得很开心,还一起讨论放假去那里玩呢。至于他们有没有说到庭外和解,我真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也不想把小事扩大。而且周星驰绝不可能为了《少》赔上千万,因为《少》片的副产品根本是不值钱的。”
同时在场的洪祖星则说:“据我了解,周星驰与林小时夫妇只想将大事化小,当时也没有律师在场,席上有两个朋友我都不认谴返,但应该不会是律师吧。其实有什么事大家说几句好话也就可以解决了,不用打官司吧,若把打官司的钱用来做好电影不是更值得吗?”(记者冯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