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LG集团的广告制作公司LGAD在28日时表示“与当红女星金贞恩以1年5亿元(韩币)的酬劳签下了广告契约”。
高达5亿元韩币的酬劳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的,在韩国只有像金喜善这样的巨星级身价的明星才有可能得到这样的待遇,由此可见金贞恩在韩国受欢迎的程度。
替换一直以来代言该品牌的李英爱,决定由金贞恩代言的‘LG生活健康’表示“金贞恩的亲切而温和的形象,我想会引起消费者很大的回响,所以决定由金贞恩代言本公司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