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
“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是国内唱片(音像)界、音乐界经批准冠以“中国”称号的权威性大奖,它与电影“金鸡奖”、电视“金鹰奖”、音乐“金钟奖”等同为有影响力的奖项,有着中国乃至世界华人华语音乐“格莱美奖”之称,代表着中国唱片(音像)界、音乐界的最高荣誉,是值得期待的一件享誉华人乐坛的盛事。
“中国金唱片奖”自1989年创设以来,迄今已颁发过三届(1989年、1992年、1995年),有上百名海内外知名艺术家获得了该奖项,并在海内外唱片界、音乐界产生了巨大影响。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评奖活动现已全面启动,预定于2003年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规模盛大的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