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侵权案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判定搜狐、梦幻星生园及金狐文化侵犯原著作者王晓頔(九夜茴)著作权,金狐公司需赔偿100万元及合理费用4940元并赔礼道歉。
事情经过是怎样的呢?
九夜茴曾在2012年和金狐公司签订了《匆匆那年》小说的网络剧改编权,也就是我们看到的杨玏、白敬亭主演的网剧《匆匆那年》,每集片头都注明了“九夜茴同名原著改编”。
在受到了一系列好评之后,金狐公司在2015年又继续组织拍摄了16集网络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主演张彬彬、王萌黎,同样在每集片头注明了“本故事根据九夜茴同名小说《匆匆那年》改编”。
但事实却是,九夜茴并没有授权金狐公司对《匆匆那年》番外的改编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匆匆那年》的侵权案并不是个例,近几年,当被改编成影视剧的IP越来越多,影视圈的侵权案就一波接一波出现,只不过更多是IP原著作者自身的侵(抄)权(袭)行为。
唐七《三生三世十里桃花》VS大风刮过《桃花债》
唐七和大风之间的瓜葛从近十年前开始就已在小说迷中人尽皆知。2008年,唐七在晋江连载《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网友指出行文、语气、情节都和大风刮过的《桃花债》如出一辙,只是将《桃花债》中的“男男”改成了“男女”。
当时唐七十分“大方”地承认了自己抄袭,并回应:
这文章原本就是在下模仿在下所崇拜的那位偶像的文风的试验田。看到童鞋们夸奖在下文风如何如何,叫在下很汗颜。
这里要坦诚地说一句,这个文的主体文风并不是在下开创的。只有前传算是在下从前自己的行文风格,楔子及主题全是模仿之作,模仿的是在下崇拜的那位大人。即使抬举来说,在下也只是学个皮毛而已,远没有那位偶像大人的轻灵飘逸。
所以说在下是那位大人的马甲,实在是斩杀在下。最后,还是要向那位大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经常看网文的人应该有所了解,网文写手之间互相抄袭个片段或者场景已经是家常便饭。出人意料的是,唐七这部抄袭的作品居然被出版成册,甚至还卖了影视、舞台剧版权。唐七也瞬间改了口风,否认各种抄袭的指控。
年初,当《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剧版播出,虽然《桃花债》作者大风刮过没有过度追究,但正义的网友们却坐不住了,纷纷指责唐七抄袭。于是,唐七单方面地要求专业团队和律师对《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进行对比,判定是否属于抄袭。
最近《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影版上映,而比对结果也于昨天公布,出人意料的是,比对结果竟然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当然,对于这样的结果,唐七应该早有预料,不然也不会主动要求对作品进行比对。
虽然没有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但看过小说的网友心中自然有数,这两天微博上的争论声很多。
很多网友也自发替大风讨回公道。
在如此舆论之下,不知道唐七会不会有下一步动作呢?
秦简《锦绣未央》VS百位作家作品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前,《锦绣未央》侵权案也引发了一大波关注。
同样是在电视剧《锦绣未央》预备播出阶段,很多网友表态将抵制这部剧的播出,原因则是这部IP原著是作者秦简的抄袭之作,而且抄袭的范围相当大,多达上百部文学作品。
从网友整理的调色盘中就能看出《锦绣未央》的抄袭成分有多重。
电视剧《锦绣未央》越播越火,一些志愿者也开始了维权行动,最终找到11位愿意参与诉讼的被侵权作家联名上诉,指控小说《锦绣未央》抄袭。
这次侵权案的结果还算不负众望,秦简的行为被认为构成了剽窃,并赔偿被侵权作者经济损失2115500元。
于正《宫锁连城》VS琼瑶《梅花烙》
2014年,改编自于正原著的电视剧《宫锁连城》开播,首播就突破了当时省级卫视新剧开播最高收视纪录。
但是在一周后,琼瑶发布了一条微博,称《宫锁连城》抄袭了她的作品《梅花烙》,并要求该剧停播,并对电视剧相关制作方、出品方、投资方提起了侵权诉讼。
网友将两部作品的部分情节进行了对比,确实有大量相似之处:
对比一:《梅花烙》里面王爷的姨太太是别人献给他的,《宫锁连城》改成了府里的丫鬟和将军老爷勾搭成奸,两部作品中的福晋生的都是三个女儿,目的都是要靠现这一胎来保住自己正妻的地位,最后都迫不得已的选择了狸猫换太子这一说!
对比二:《梅花烙》中有男主的弟弟皓祥和他胆小怕事的娘,《宫锁连城》中的男主同样有个傻包弟弟负差明轩和齐二妃侧福晋!
对比三:《梅花烙》中皓祯英雄救美打败多隆贝勒,被弟弟皓祥知道跑到王爷那里去告密;《宫锁连城》虽然没有正面描写是富察明轩告的密,可是也能看出就是他所为。
最终法院宣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大快人心。
尽管多数侵权者都以败诉告终,但说实话,这些涉及侵权的影视剧都早已在播出期间得到了想要的关注度和收视率。即使遭到禁播也是在已经收官的情况下,更何况还有那么多没有受到影响的影视剧仍在网上进行传播,几百万的赔偿金和作品带给他们的收益相比只是冰山一角。
难怪有人说,为什么抄袭的作品反而更有名气?因为是集百家之长的作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