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 |
开赌局、性交易、抹黑红会、可能存在的幕后推手……随着郭美美的落网,围绕这个22岁开豪车炫富女子的一系列谜团被一一解开。未来,她会面临怎样的处理?
红会回应
"危害社会诚信 误导公众认知"
"郭美美的所作所为不仅令中国人道、慈善事业遭受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我们每个社会公民都是受害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姚立新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我们希望,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仅还红会一个清白,同时也给全社会一个重塑诚信体系的机会。 "姚立新说。 据新华社电
涉赌抽头
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大量证据面前,郭美美供认了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参加赌球以及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供认了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并于2013年2月在京租房开设赌场。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如果仅仅是参与赌博,通常是给予治安处罚。而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则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而根据警方公布的情形,郭美美已涉嫌开设赌场抽水牟利,其行为已涉嫌犯有赌博罪。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卖淫与被包
警方披露,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
此外,郭美美还被所谓的"干爹"、已婚的王某所包养。王某说,郭美美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他,他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王某还给郭美美240万购买豪车。
北京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子中律师分析说,每次明码标价的"性交易"行为性质涉嫌卖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可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外,还可对其进行6个月至2年的收容教育。
而包养则不属于法律处理的范畴。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律师则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对于"性交易"是否追究,还要看相关证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性交易所得的钱财是否应当被收缴,赵三平表示,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所以收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抹黑红会
针对公众关注的郭美美"红会炫富"事件,根据警方的调查和郭美美本人的供述:她以及她的资金来源都与中国红十字会毫无关系。郭美美供述称:"其实我和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包括我前男友王某,都不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本人也不认识任何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因为自己的虚荣心,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导致红十字会这几年名誉受损这么严重,现在说对不起都不足以来表达我的歉意。"
而中国红十字会昨日一早也发布了声明。
对于给予红会造成的名誉损失,赵三平律师分析说,红十字会可以要求追究郭美美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索赔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但作为社会组织若要主张精神损失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上存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但在红十字会的问题上,则不存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问题。赵三平说,因为红十字会不是一个商业主体,不是盈利机构,所以若单就侵犯红十字会的名誉权很难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责任。
但假若郭美美利用其冒充的红会工作人员身份招摇撞骗,获取利益,则有可能涉嫌其他诈骗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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