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经纪公司声明 |
周杰伦决定不再默默承担谣言带来的伤害 |
搜狐娱乐讯 有明星的地方永远充斥着无限的话题,既有熠熠的光环,也有恶意的谣言与中伤。关于周杰伦无中生有的谣言由来已久,但近日愈演愈烈的诽谤让一向行事低调的周杰伦也忍无可忍。而在法律最近明确规定此类行为相关罪名之时,周杰伦决定不再默默承担谣言带来的伤害,委托经纪公司发出公告,希望清者自清,谣言止于智者。
以下为经纪公司公告:
谣言一:周杰伦竟然是日本人后裔?
自06年起,网络论坛爆出“周杰伦向日本媒体表示自己不是中国人”,随后立刻在互联网上掀起一番“狂轰乱炸”,并被放大标题“周杰伦自称日本人后裔”。
众所周知,周杰伦十几年来最坚持的音乐风格就是“中国风”,从《菊花台》到《青花瓷》再到《烟花易冷》,周杰伦始终坚信华人音乐无可取代的魅力与影响力,在各大表演活动中,中国风的音乐也是周董的第一选择。就连面对日益疯狂的韩流追星,周董也曾站出来呼吁大家多多支持华语音乐,不要让外来的韩流超越华人对自己华语音乐的热爱。周董曾多次表示让外国人通过音乐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让华人的音乐更好的传扬出去是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与心愿。光是这几点就足以让网络上所谓的“日本人后裔”的谣传不攻自破。
谣言二:汶川地震只捐款5万?
08年汶川地震,网络上又传出众明星纷纷慷慨解囊之时周杰伦只施舍灾民5万元的虚构谣言。
事实上,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周杰伦于第一时间透过公司向灾区捐出了50万元人民币。虽然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办法亲赴灾区探望灾民,但他立即决定将自己在重庆举办的个唱活动,改为号召举办抗震救灾的慈善募捐演唱会。在此慈善演唱会中,杰伦先带头以个人名义再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并将整场演出募集所得近3000万人民币悉数捐出。惊人的捐款总额令人对周杰伦的善心之举刮目相看。
2013年雅安地震当日,周杰伦又在第一时间捐出100万人民币用于赈灾救助之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周杰伦说道:“知道这个(地震)消息之后,这个(捐款)是我最快时间能够做到的事情,也是我觉得我应该做的。至于说低调,我倒没有觉得,因为这种事不是做给谁看的,那就违背了捐款的向善之心。我觉得做给别人看很简单,但是我最看重的恰恰是做给自己看的那部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周杰伦一直坚持的原则。
2013年,谣言旧貌换“新装”,造连锁恐吓信
2009年至今,随着网络交流平台的不断发展,针对周杰伦的谣言愈演愈烈,已经从编造与辱骂演变成诅咒性质,通过贴吧、论坛、博客、微博与微信等途径进行传播。时至今日,仍有人将多年前的谣言进行“重新包装”,谣言散播变本加厉,并伴有“不转发诅咒全家、父母立刻死亡”之类的恶意心理暗示。为此,一向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周杰伦一改往日的低调,开始不断通过媒体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在拍摄主题为“父母先走出来,孩子才有希望”的公益广告时,周杰伦在完成拍摄工作之后,还不忘与现场的小朋友及其家长聊天沟通,而当时,他自己却承受着脊椎炎发作的巨大痛苦。不仅如此,周杰伦还经常于百忙之中抽空去探望罕见疾病和抑郁症的小朋友患者,用音乐疏解孩子们被病痛摧残的身体与心灵,用自己的能量与信念鼓励他们发现生活中的美好与希望,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谣言再起,法律予以保护
尽管周杰伦热衷慈善事业,并从不疲于为慈善而四处奔走,但网络上不法分子的恶意谣言却从未停止过对他的纠缠,将原本的“正能量”也扭曲成了“负能量”,让周董颇为苦恼与委屈。
目前,法律已明确了网络犯罪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9日出台的《解释》规定,如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构成诽谤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有一系列相关罪名,该司法解释已于2013年9月10日正式实施。
清者自清,周董与其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希望可以用事实说话,却无奈总有暗箭中伤。但随着法律的完善,杰威尔决定举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艺人的合理合法名义。在澄清谣言之后,若仍然无法制止谣言与诽谤的散播,杰威尔必将谣言制造者诉之法律,用事实与法律维护周董的权益,使其免受恶意人身攻击。同时也希望所有的读者可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齐力破除谣言歪风,希望周董多年的慈善行动不被谣言所抹灭。更希望社会秩序不会因此遭到破坏,不再被不法分子离间挑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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