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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西游》分账案:为股价上演的数字游戏

2013年02月28日23:51
来源:搜狐娱乐 作者:马嫚丽 背背山/文
原标题 [策划|《西游》分账案:为股价上演的数字游戏]
《西游-降魔篇》海报

  搜狐娱乐讯(马嫚丽 背背山/文)截止28日凌晨,周星驰执导的《西游-降魔篇》票房数字已经达到10.6亿元,目前仍持续保持单日票房冠军,外界普遍预估其最终票房将达到13亿元。伴随着影片热映的是,华谊兄弟和合作伙伴比高集团(由周星驰担任执行董事)也因为票房分账争议不断。究竟他们是在争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纷争?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为此,我们特意请教了财经人士与电影业界大佬,试图厘清头绪,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破解这桩“悬案”——

  然而专家们却得出了让我们震惊的结论:其实华谊与比高从《西游》的票房中所得的收益是相近的,这像是吵着要“离婚争家产”的一对儿,不过是玩了一个数字游戏,来忽悠股民,保住自家的股价不再下跌而已!过后也很有可能会“床头吵架床尾和”呢!满天飞的公告里,看似针锋相对,其实是双方都把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列举出来,但没有说出自己实际的收益和更详细的分账模式。特别是比高,一个含糊的措辞,甚至直接导致华谊股票停牌一天。在资深电影人高军及证券分析师彭侃看来,这都是“股价”在作祟,全是为了“忽悠”股民抬高股价。同时,华谊比高的“分账门”也凸显了国内电影市场中“商业信息不够透明误导股民”、“收益渠道狭窄仅靠票房支撑”等隐忧。

  【案件背景】《西游》票房大卖 片方内掐忙“争功”!

  大年初一上映的电影《西游-降魔篇》目前已经突破十亿票房,按照我们一般的逻辑,片方这时候应该忙着庆功,但事实上,他们忙的,是“争功”——争“谁才是《西游》票房收益的最大受益人”,好从票房收益分账中占到更大的便宜:

  在过去的一周内,华谊和比高、文化中国双方就 “谁是《西游》最大受益人”、“华谊是否是投资方身份”互相扯皮,连续发布五个公告(华谊三个,比高两个)。双方都在公告中声称自己获取发行净收益的70%。这两个大相径庭的说法让外界一片哗然,一时之间,“周星驰王中磊将陷入诉讼”、“周星驰孤身现身香港街头疑为分帐苦恼”等话题接踵而来。

  【拍案惊奇】玩了半天数字游戏 其实说的是一回事?

  在这一周里,双方频繁的发公告“澄清”,专业人士也忙不迭的用各种公式试图科普,可惜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数字和看似矛盾的计算模式中,围观的群众,还是没搞懂,他们这些有钱人玩的在玩啥?说白了这就像是两个小朋友在分一块饼,一个吵着要横着切,一个嚷着该竖着切,分饼的方式不同而已,但实际上,两个小朋友最后拿到手里的饼,虽然形状不同,但分量上,却是相近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最后拿到的饼其实一样重吗?没关系,就让我们一步一步算给大家看:

  Part.1他们能从《西游》的票房中赚到多少钱

  从华谊董秘胡明以及搜狐娱乐采访到的证劵人士提供的信息,可以确定的是,以《西游》10亿票房计算的话,华谊获得的净收益约为2.03亿(发行代理费4700万+分账1.56亿),无疑是最大赢家。

  比高、文化中国等其他合作方的收益为1.55亿(从华谊处获得的保底费用8800万+分账6700万)。(数据为估测,与实际数据略有出入)。

  【小贴士:按照国内电影发行规则,电影制作方和发行方获得的毛收益为:刨去5%的国家专项基金,3.3%的税费,6亿以下的1%~3%的中影数字代理费(以2%估算)。剩下的票房数字再以43%:57%的比例和院线分。】

  在华谊的公告中,华谊向其他合作方支出8800万作为保底费用,交换所得的是在大陆的发行权,收益主要包括:发行代理费(约定是毛收益的12%),70%的发行净收益。发行净收益=毛收益-发行代理费-宣发费-保底费用—其他杂项。

  Part.2 这个数据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以上的信息,以及业内公认的规则,让以《西游》的10亿票房套入公式来计算吧。

  毛收益3.89亿 ={10亿×(1-0.05-0.033)-6亿×0.02}×43%

  ——根据华谊透露的分账计算公式,其发行代理费是4650万。

  发行净收益2.24亿=3.89亿―4650万―3000万―8800万

  ——所以,华谊的总共收入是2.03亿=4650万+2.24亿×70%(1.56亿)

  比高与文化中国的公告中却称,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如此看来,这个70%是最大的疑问。如果华谊获得70%的发行净收益,那么比高等其他投资方获得的只会是剩下的30%。怎么可能双方都拿70%呢?

  Part.3 双方口供不一致,谁才是占便宜的?

  从财经人士的角度来看,华谊和比高其实是玩了一场数字游戏。在搜狐娱乐的计算中,华谊确实得到了发行净收益的70%(即1.56亿),并因2.03亿的总收益成为最大受益方。比高等四家投资方获得的是总计1.55亿的收益(包含华谊支付的8800万保底费用),这不就是相当于净收益的70%比例吗——

  因为仔细研究比高公告,“投资方(指比高集团及其他投资方,不含华谊兄弟)除了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

  我们可以发现,这并无矛盾之处,比高等投资方承认获得的是30%的发行净收益。加上保证收益(也就是保底费用8800万)。其最后所获得收入是1.55亿,约占发行净收益的69.2%。这和比高公告中声称的“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相符。

  由此可以看出,尽管都说自己一方获得发行净收益的70%。但实际分账中,是华谊分得这个比例的发行净收益。比高这一方玩了一个数字游戏,它最后的收益只是数字上“占”了发行净收益的70%比例。一字之差,惹得股民们心慌意乱。

  【作案动机】两口子合伙“报假案”,其实都是“股价”惹的祸!

  据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观察,至少目前看来,华谊和比高等投资方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冲突。而之所以会“你追我赶”地发布在证券专家看来“只说出对自己最有利一面”的公告,都是“股价”在作祟。

  早在《西游》上映前夕,财经界便对谁是影片最大受益方议论纷纷。2月5日,华谊老总王中磊发布微博,宣称华谊是《西游》第一出品方,大陆发行最大受益方。如今争议再起,华谊和比高都在第一时间内发布公告安抚股民,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告诉搜狐娱乐,“毕竟发行净收益的70%看起来特别吓人,也对股民有强烈的吸引力。”与此同时,文化中国将在乌镇投资建设“西游游乐园”,此时机之下,它无疑更需要“股市利好消息的刺激”。

  那么《西游》这个项目从制作到上映,对双方的股价有多少推动呢?以下是搜狐娱乐查询的来的比高、华谊双方的股价变动部分数据。

  比高:一个月内涨幅超50%

  在《西游》上映前,基于市场对该片票房的乐观预期,在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周星驰为执行董事的比高集团以0.243港元报收,当《西游》票房能否告捷还是未知数时,比高一个月内股价涨幅就超过50%。

  华谊:暴涨后再暴跌

  华谊兄弟在2月6日前3个交易日的股价一度累计上涨16%。在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华谊报收19元,较年初开盘价14.8元也上涨了28%。

  2月17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8天内票房成绩已超过人民币6.4亿元。受此消息刺激,华谊兄弟股票在当日大涨8.58%至每股20.63元。

  当25日周一开盘时,华谊股价暴跌7%,接下来两天内,发布振奋股民的公告,如今股价趋向稳定。

  【结案思考】别总对股民“大忽悠” 电影商业信息需更透明

  根据搜狐娱乐分析,华谊和比高等合作方的公告实际上并无矛盾之处。但在之所以让外界看得“一头雾水”,还是在于其信息的不完全披露。

  有个成语叫做“盲人摸象”,这正好适用于过去一周华谊和比高双方披露公告所引起的连锁反应。在资深电影人高军看来,之所以能有如此大的争议,要么是合同约定有漏洞,要么是他们都没有把完整的合同条款说出来,“一切都是按照合同说话。投资方赚少了,能怎么办呢?合同上是怎样就是怎样。把原版合同拿出来一看,什么纠纷也没有了。”

  实际上,投资者和观察人士呼吁,对公司业绩和股价有如此大影响的一部影片,其收益模式等信息披露应更加及时和完整。

  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这样分析,在2月7日媒体曝出华谊仅为保底发行方,只能按发行方比例分账时,华谊作出回应称自己是该片第一出品方和中国地区票房的最大受益方,但对于将会付给投资方的8800万保底款,以及宣发成本,华谊却只字未提。

  华谊的“不完全披露”很打动股民,年后一开盘,华谊便大涨8.58%。在票房达到9.9亿时,华谊于2月25日午间发公告,表示已录得1.96亿的税前利润,再度向外界力证自己“最大受益方”的角色。如今陷入质疑漩涡的华谊,在26号的公告中才披露所花费的宣传和发行成本、保底款等核心数据。但此时,三家公司陆续抛出的各种概念和数字已经让股民们困惑不已。

  而比高的公告也是为了给香港投资者信息,但其中字面上跟华谊大相径庭的信息更造成外界的误解,这样反而对其股价走势不利,“两家都没有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和立场,在公告中都选择利于自己的表述方式,连专业人士都可能搞不清楚,更不要说普通股民了。”彭侃认为,现在中国影视公司的体量太小,往往一部电影的票房便会对股价产生剧烈的影响,他们参与投资、制作、发行一部电影应该作为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及时公布具体信息。

  据了解,今年1月,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对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与细化。不过,其中对于影响公司业绩的单部电影的合作模式、收益取得方式等信息披露,并未作出明确要求。

  【行业启示】国产片赚钱仅靠票房 扩展收入渠道才是解决之道

  就事论事来说,票房受益的分账规则是明白的,但华谊与比高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炒作此事的终极目的有可能是为了抬升各自的股价。对于业内来说,其实此事也在凸显着国内电影收益渠道狭窄隐忧,一部影片的票房收益,足以影响一家上市公司的股市动荡。

  不久之前,光线传媒依靠《泰囧》股价暴涨就证明这一点。在《泰囧》的威力下,光线传媒3个月之内股价飙升68%,更曾创下37.3元的最高价。在《西游》公映前,多家券商对华谊兄弟的集体唱多,也被认为有托市嫌疑,故意炒高股价。

  在好莱坞,一部电影赚钱的渠道有很多,票房收益只占其中的一部分,后续可以通过发行DVD、周边产品经营等获得更加长线的收入。但目前国产电影的收益渠道往往仅限于票房,院线方面才是最大的赢家,所以为了抢剩下的蛋糕,创作者、投资方、发行方等甚至不惜撕破脸。然而如果能够扩展电影后产品的开发,赚钱的渠道变多,大家各得其所,也能让各方面不再短视,细水长流多赚钱。

  【Q&A】还没弄明白?三段问答帮你厘清三大疑点

  1) 所谓8800万的保底费用是投资还是发行?

  答:按惯例华谊付8800万为发行投入,具体身份需依据合同约定

  华谊比高分账纠纷还引出的一点是,华谊此前支付给比高等合作方的8800万保底费用是投资还是发行?

  搜狐娱乐采访了资深电影人高军。在他看来,一般来说,在影片开拍前投入的资金属于投资。华谊因保底协议拿出的8800万无疑是发行投入。至于华谊声称自己是投资方,这要看合同如何约定。

  华谊给出的回答是:这8800万确实是(为拿到《西游》发行权)支付的保底。不过,华谊指出,根据协议的约定,这8800万也可以称为“投资额”。根据协议,华谊享有《西游》“‘出品方’或‘联合出品方’、‘出品人’、‘制片人’等的署名权”,而华谊确实也投了钱,所以华谊自称为投资方,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上也是这么写的。”

  2)为什么比高一方是制作方,但获取利润最少?

  答:比高误判《西游》前景,为转移风险签保底协议

  这次因“投资人”分账引发的纠纷,也透露了华谊和比高等投资方具体透明的分账细节。就像以上分析的,双方目前并无实质利益冲突,但生意总有输赢。比高对《西游》前景的误判也是把收益拱手让人的主要原因。

  “比高跟华谊最开始谈合作签协议时,还是在2012年的2月份,那时候《画皮2》还没有出现,国产片最多也就5,6亿。所以《西游》的票房容量也大抵如此。”彭侃如此告诉搜狐娱乐。

  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由于周星驰本人没有参演《西游》,加上前作《大话西游》票房惨败,比高集团内部对影片的预期并不高。一个细节是比高集团的董事之一易作汶也在近日离职,这被外界看作是比高内部对相关人士误判《西游》票房的一个惩罚。连影片宣传方和颂世纪也表示他们对其的预期是“4到6亿。”

  同时比高等投资方选择跟华谊签订8800万的保底协议,在让华谊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把大部分利润转给了华谊。

  有券商分析师认为,“实际上,华谊是赌了一把,一旦《西游》票房惨败,譬如只有1亿,那华谊入手不过4000万,却要付给投资方8800万,还要承担宣传和发行成本及各项开支,那就会造成巨亏。预估《西游》3亿以上,华谊才不至于亏。但一旦大卖,获取高额利润的也是华谊。”

  3) 为何华谊要强调投资方身份?

  答:国产影片5亿票房以上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

  从华谊和比高公布的合同条款来看,不管华谊是否投资方,它都能获得发行净收益的70%。不过,华谊在公告及相关采访中,仍一直强调自己的投资方身份。

  对于这个疑问,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的猜测是一为了抬高股价,二为了获得1000万的国家奖励。

  根据去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对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生产进行补贴的通知》,国产电影将可按影片票房收入分档对影片版权方进行奖励。其中,票房收入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可获得1000万元的最高奖励。

  “而《西游》如果想获得这项1000万元的补贴,必须是国产片身份,这也是华谊把自己列入“投资方”的原因之一。”彭侃同时也估测,在华谊公告中的“公司可能会考虑拨给执行制片方一些奖励,也可能是为包括1000万元的奖励在内的收益分配留了后路。”

  【拓展阅读】华谊兄弟 V.S 比高文化 “分账门”始末

  【第一回】 华谊股情告急欲挽回 宣称获利2亿——比高不爽?

  事情的缘起是华谊周一(25日)早盘大跌近7%,午间急发公告称已因《西游》获1.96亿利润。

  当晚,比高、文化中国相继发布公告,称投资方(指比高、威秀、安乐、文化中国四家,不含华谊)才可获发行净收益之70%,正与华谊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投资方(指比高集团及其他投资方,不含华谊兄弟)除了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已与华谊兄弟达成协议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并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

  【第二回】受质疑遭停盘再发公告 华谊强调得利70%——安抚股民?

  这件事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华谊26日(周二)全天紧急停盘。更激烈的反弹是外界的质疑声:究竟谁是《西游》的最大受益方?究竟有没有就“票房分红”签订正式协议?

  26日晚,华谊再发公告,详细披露了合同条款,强调华谊的投资方身份外(依据是保底分账协议中付给其他合作方的8800万),也公布了与其他合作方的具体分账比例。

  以下是华谊披露的主要条款:华谊兄弟为该片的投资方,此前在协议中承诺对该片应投入的投资额累计为人民币8800万元,目前已经投入;根据协议,当该片内地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70%;公司可能会考虑拨备执行制片方一些奖励,但截至公告日,尚未就该奖励事宜签署任何协议或文件。

  【第三回】三发公告坚称“最大受益方” 复盘后先抑后扬——股价回弹?

  27日(周三),华谊官方微博及董秘胡明,都通过长微博,详细解释了华谊分账组成和模式。坚称华谊是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及最大收益方。

  同日,华谊股票复盘,后先抑后扬,微涨0.16%,收盘于18.70元。截止2月28日为止,华谊股票持续了这一态势,上涨0.70%,收盘于18.83元。市场人士表示,本周华谊兄弟连续三天发布利好公告,力挺股价可谓是用心良苦,短期内股价有望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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