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评和影评人的讨论,每年都有那么几次,每次讨论都是将“爆料”、“揭秘”、“内幕”进行到底。到如今,什么新意都没了,无非是“处境艰难”、“片方收买影评人”、“缺乏制度规范”那么几条,“影评对票房没什么影响”也成了老生常谈。影评人成为话题中心不容易,而每次关于影评人的讨论,对其形象似乎一直是不断抹黑的过程。
影评人被推到话题的风口浪尖,被推入泥潭的漩涡中心,当然不是影评人们集体制造的反向炒作。不少自认独立的影评作者,成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一方,被强行牵扯到一场不愿出席的议会中。各种曝光之后,“影评人”的称号似乎带有贬义色彩,于是不少人拒绝戴上它的帽子。什么是影评人?我认为,不妨采用比较宽泛的定义,经常通过写影评获取收入的人,不分业余和职业,无论收入多少,都算影评人。
影评人的阵地和影评的载体,有网站、日报、杂志、电台节目等各种媒体。按理说,影评人一般只和媒体打交道,拿的是媒体支付的稿酬。而当下的多数影评人,与片方关系更为密切。片方组织影评人看片、写评,影评人的“红包评论”,包括影评人或广告人员撰写的通稿,通通被冠之为“影评”,发布到各个媒体上。这类“软文”,披着影评的外衣,在消费者(观众)面前,它们的身份当然是影评。由于发行方的资源优势,它们甚至代表了影评行业的整个面貌,使“影评”的声名日薄西山。影评人为片方服务,身份已然转换为广告人员。
为什么影评人乐于充当广告人员即枪手呢?媒体稿费低,影评人收入少,片方拨出一点发行费,酬金给的比媒体多,也就轻易“收买”了一众影评人。影评人用创作宣传文案的心理,炮制影评。越知名的影评人,受片方的关注也就越高。“收红包”成为一位影评人的等级标志,关注度小的写手,不会得到如此待遇。这种不正常的行业生态,变为一个自然的行业状况,正是最为畸形的地方。
酬金是最为强大的购买力,而有些混出头的人,被缠在在人际的网中,讲人情话,像编剧宁财神所称:“当我夸一个国产电影好,你可以不用心,因为十有八九是人情。”其实,人情只是幌子。人情背后是权力和资源,没有人情的维系,就可能失去媒体资源,失去好不容易获取的收入保障,处于“被失语”境地。
媒体的稿费低,难以供养多少职业影评人。媒体自身的状况,某种程度上,和影评人一样,处于被控制状态。电影产业不完善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媒体与片方联姻是经济事件,而国内大部分媒体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们“没有观点”。媒体标榜的“有立场”、“有态度”,和影评人的“独立”一样,很多时候,只是一种姿态,一种摆设。
内地的影评行业,肯定需要规范的制度、建立影评人协会等。但仅仅这样,无非是制造一个弱势组织。影评行业的改善,需要整个电影行业的完善,以及时代大环境的改良。
特吕弗曾概括“影评人的七宗罪”:安于对电影史的无知、不了解电影的拍摄技巧、缺乏想象力、盲目的爱国沙文主义、狂妄自大且好为人师、只能作出肤浅的判断、看不懂电影。对于内地的影评人,在洗掉这七宗罪之前,能做的,首先要自己拯救自己,做到独善其身。寄希望于制度约束,以受困于物质为由,往往只是“恶行”的借口。即便当下的每个行业都有种种樊篱,从热爱电影之路出发的影评人,也不该拿所爱开刀,搭上品格全面沦陷的风险,说太多言不由衷的话语。
逆规则(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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