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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终获女儿监护权 每年或损失4700万台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30日13:34

孙志浩、梧桐妹和贾静雯 (资料图)
孙志浩、梧桐妹和贾静雯 (资料图)

    中新网1月30日电
夺女大战,使得离婚后的贾静雯、孙志浩依然剪不断,理还乱。昨日,台湾媒体曝光,两人在法官面前签下最新和解书,一度不占优势的贾静雯终于留住女儿,和解书声明,梧桐妹15岁前可以留在台湾,而孙志浩也保有对小孩的探视权;另外,贾静雯必须以小孩为生活重心,不得离开梧桐妹超过5天以上,也不得将女儿私事公布于网络。

  2009年初,贾静雯哭诉孙志浩带走女儿,经历赴美寻女、带女儿返回中国台湾打官司,去年5月起两人为监护权激战,法官一度将小孩判给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引起她不满抗告。半年后,双方均表示希望善意和解,台湾媒体爆出,本月20日,两人已在法官面前签下和解书,对此,孙志浩律师予以了证实:“这不是私下和解,是有法律效力的……她(贾静雯)对小孩真的是有关心、有母爱!那既然如此,我们也就同意啦,贾静雯不能离开小孩5天以上,暑假的时候,我们有2/3的时间可以把梧桐妹带到美国。”有消息称,孙志浩原先执意女儿到美国念书,经多次协商,终于让步,同意女儿念书时由贾静雯陪伴,寒暑假再由他带女儿到美国度假。据悉,贾静雯大年初二可与女儿相聚。

  据悉,贾静雯做出的最大承诺,就是以女儿为生活重心,减少工作量,有媒体披露,相比全盛时期的“捞钱阶段”,贾静雯保守估计年收入将少赚4700万台币。此外,她不能任意将女儿的隐私公开在网络上。

(责任编辑: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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