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16日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对灾区实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10%等信贷优惠政策。
央行网站刊登新闻稿称,降低城镇灾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住房贷款利率可给予最低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的下浮比例,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下调为10%。
意见对于有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提供全额担保及借款人提供完全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质物的农房重建贷款,其贷款利率下限可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并减轻农户前三年的本金偿还压力。
意见还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泥石流灾害之前发放的汶川地震住房重建贷款,灾后不能按时偿还的,在2011年9月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此外,还加大了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要对灾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房重建贷款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并实行优惠利率,可在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一年期利率为2.88%)基础上分别下调0.99个百分点。
截至15日16时,甘肃舟曲县自8月7日爆发特大泥石流灾害以来,死亡人数已达1248人,失踪496人。四川绵竹市则因强降雨引发多处泥石流,造成多人死亡。
(来源:21世纪网)
(责任编辑: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