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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剧重回保利 引领音乐剧风尚

2010年06月18日15:45

  3月伊始,音乐剧《蝶》重回北京保利剧院,两天的精彩演出对音乐剧《蝶》参选2010年文华奖评选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该剧的联合出品方之一,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在院线经营过程中贯彻“大力扶持地方文化事业”的经营理念,积极配合东莞打造城市文化主题、缔造了“东莞音乐剧之都”的品牌。

  3月3日,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中国保利集团副总经理国强、中国松雷集团董事长曾庆荣、广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景李虎、东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道平、东莞市副市长严小康、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志伟等领导一同观看了演出;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外联局局长李冬文等领导观看了3月4日的演出,观演领导对演出均表示了认可,并在演出结束后上台与演员亲切合影留念。

  此次《蝶》剧在北京演出,运作周期为一个月,在时间较紧的情况下,宣传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进一步扩大《蝶》剧在全国的影响力,二是推动《蝶》剧参加2010年文华奖的评选活动,三是促进票房销售。重点把宣传放在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央电视台的新闻频道、北京新闻频道上;央视新闻频道对《蝶》剧先后进行了四次报道,北京新闻报道两次。在常规的平面媒体的宣传以外,运营中心采取了与电台和众多知名网站合作,同时发布演出信息,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并在全国唯一一个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中国文化报》做了多次报道,使《蝶》剧又一次引起全国同行及文化主管部门的关注。大量的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使《蝶》剧深入观众心中。随着票房的日渐火爆,在演出当日及后续的宣传中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剧院管理公司、东莞市政府、松雷文化联合制作音乐剧,推动文化市场发展等战略运营的层面上,大力宣传了保利院线的演出品牌优势。

  由于《蝶》剧已在北京进行过多次演出,观众对该剧已十分熟悉,演出时间又恰逢春节演出销售高峰后期,观众购买力下降、市场疲软,仅通过一般性市场运作,很难刺激销售,因此此次运作该剧并非定义为一个纯商业的行为。通过较低票价的套票、回馈票等多元化的营销模式,打开市场局面的同时,也受到顾客的好评;同时,结合票房销售的实际情况,在推广中期还推出促销活动,在一周内售出演出票800余张,大大提高了票房收入,对演出成本的回收起到了关键作用。此次项目的运作中坚持节约成本的原则。

  此次演出的成功举办不但宣传了保利院线的品牌形象,还推动了我司与东莞全方位的合作,取得了巨大的品牌宣传效益。

  

(责任编辑: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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