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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还击称惨遭家庭暴力 早已协议离婚自立

09年3月贾静雯婚变传闻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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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3月贾静雯婚变传闻传出

2010年06月03日13:36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莫斯其格

  前日,贾静雯委托律师黄珊珊、吴宜臻发表声明,声明中称她与孙志浩2005年12月结婚,2006年8月就因家暴事件签署离婚协议书,决定相互放弃对方财产,自此她便自力更生,如今孙志浩不但请求讨回之前给过的钱,还包括去年他将女儿带走后贾静雯的工作收入,让她“情何以堪”。其实在去年的争女过程中,双方都曾透露签过离婚协议,但原因没有说明。如今二人再撕破脸,对于曾风光嫁入豪门的贾静雯来说,无异于是忍辱还击。

  孙志浩的律师张乃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要赡养费,因为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2000万新台币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500万新台币现金,在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其父母给过贾母每月台币10万共180万新台币,男方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对此,黄珊珊说,当初500万元新台币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有。贾静雯则在声明中表示,早在2008年5月,就汇款120万元新台币和40多万元人民币还给孙家,但孙志浩并未付给贾静雯和梧桐妹任何生活费。

  对于房产,贾静雯在声明中指出,婚前购入台北松德路住宅及婚后在上海自购房屋,“皆与孙志浩毫无关系”。但为了梧桐妹,她同意还回上海房屋的1/2份额,因为她“爱女儿胜过房子”。

视频:贾静雯婚姻再亮红灯 回应:绝无此事!

(责任编辑:布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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