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和女儿 |
贾静雯的豪门梦成后却发现是个噩梦,离婚后想争回女儿的抚养权,还被声称每个月只有3.5万元收入的前夫追讨钱和房子,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遇到这样一个极品男人的。
南都讯记者黄晓雅 贾静雯与“豪门”老公孙志浩的离婚争女风波不断,近日两人在台北打起官司,孙志浩向法庭提出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求贾静雯支付2600万新台币。前日,贾静雯由律师出面发声明稿,说愿意把两人共有房子还给孙志浩,自己爱女儿胜过房子和钱。
在孙志浩在诉讼中称自己每月只有3.5万元收入,存款也只有十多万,并提出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求,要贾静雯支付2600万新台币。
对此,贾静雯对媒体表示“很傻眼”,不过不久之后,她即委托律师传真声明稿,声明中,贾静雯称两人早在2006年,发生家暴后就已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说明他们相互抛弃对方财产。
贾静雯还在声明中表示,自己早在2008年5月8日,就汇款120万新台币及40多万人民币入孙志浩及其父母账户,“除此以外,孙志浩从未给付贾静雯及孩子任何其他生活费用。”
贾静雯强调,目前与孙志浩有关的财产,只有两人结婚时联名登记共有的上海房产,如果孙志浩在法院争取,只是为了该房产的二分之一持有权,她同意随时返还登记,因为自己爱女儿胜过爱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