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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被追讨4.6万社保费 台拟查56位知名艺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0年03月26日13:33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健保费”四月一日调涨,却惊爆第一名模林志玲曾以出境六个月名义办理“停保”,已经整整三年没缴一毛钱健保费。台当局“健保局”二月稽查发现,要求她办复保,并追回215000多元新台币(约4.6万人民币)保费。

  林志玲的经纪人Sammy前日说:“当时申请停保,但也主动要求复保。对事件造成的骚动,志玲感到不好意思。”

  台湾全民健保属强制纳保,每人都要纳保交保费,“健保局”是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发现林志玲未缴健保费。“健保局”台北业务组专门委员叶逢明表示,今年二月,一位艺人向“健保局”询问停保后复保细节,由于艺人现在有多种投保方式,“健保局”第一线人员自己也搞不清楚,于是重新查核林志玲当年以第六类地区人口投保的资料。结果赫然发现,“健保局”辅导林志玲2007年3月改以第一类雇主身份加保后,她就以出境为由办理停保。

  高收入的林志玲之前曾因坠马受伤返台就医,被踢爆年收入四千万,却以第六类地区人口每人只缴六百多元的健保费,并享受一切健保权益。叶逢明表示,2007年3月她改以最高投保薪资131700元投保,核每月须缴健保费5992元。因当时她人在岛外,委托家属以出境六个月理由办理停保。也就是说,她转换投保身份后,没缴过一毛钱,而期间她也没有使用过一次健保。根据规定,只要出境超过六个月,即可申请停保,停保期间免缴健保费,但回台当月依规定须“主动申报”复保。但三年来,林志玲在各媒体频频曝光,没有一次在岛外“待足六个月”,根本不符停保条件。

  到底还有多少艺人像林志玲一样未缴保费?“健保局”计划先针对当年和林志玲一起接受辅导的五十六位知名艺人,包括张菲、胡瓜等,重新查核他们的投保身份,了解还有多少漏网之鱼。 王文

  

责任编辑: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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