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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诊治网络视频侵权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9年12月15日16:43

  侵权诉讼之难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通过三种手段:行政执法、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云轩表示,由于各种原因,在新兴的网络视频面前,这三种手段各有缺憾,不足以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相对而言,行政执法的证据门槛较低,但执法资源少,威慑力不够。“国家版权部门是行政执法主体,和目前涉嫌侵权的网络视频数量相比,前者的人力资源远远不能胜任。重要的是,版权部门调查权力有限,很多时候面临无法取证的困难,比如当网络视频赖以生存的带宽服务商(电信、网通等)拒绝配合调查时,他们就无法继续开展执法。所以,版权部门目前是接到的投诉多,但真正受理的少。即便受理了,处罚手段也限于罚金或者没收服务器等,没有关闭网站或频道的权限,并且高额处罚的情况也很少。”云轩说。

  民事诉讼是视频维权目前采用较多的维权方式,也是最被看好的发展方向。然而,云轩送给民事诉讼的评价却是“处理起来很麻烦”、“胜诉得到的赔偿连律师费都付不起”。

  “我国法律对视频网站定义不清晰,法官对视频网站的实际运作了解得也比较少,导致法院普遍认定视频网站为网络存储服务商,但在能否适用‘避风港’原则上却存在明显分歧,这直接影响着权利人提起诉讼的胜败。”云轩说,如果认定可适用“避风港”原则,权利人往往面临败诉。

  何为“避风港”原则?云轩解释说,根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站如果只为网友提供搜索、链接和上传空间服务,接到了权利人的通知后,删除了侵权视频,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之前就“明知或应知”这些视频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适用“避风港”原则。

  2008年11月7日,对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和我乐网之间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我乐网属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已经具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条件,不应对用户上传电视剧《家》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009年3月24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慈文影视公司的上诉,维持此前我乐网免责的原判。

  针对指控,土豆网也曾发表声明称,视频网站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网络存储空间服务,除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不负责内容合法性的判定和处理,符合“避风港”原则。

  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面临侵权诉讼的视频网站,都会以“避风港”原则进行辩解。

  对“如果之前就‘明知或应知’这些视频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云轩还是摇了摇头,“因为目前法院对‘明知或应知’的判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如果从国内的行政管理要求和视频网站的实际运作状况来考察,视频网站应当被认定为网络内容提供商。为防止黄色暴力等违法内容的上传,各视频网站均设有人工审查这一程序对网友上传的视频逐一审查,这说明网站完全有条件去发现侵权现象。目前有些网站还专门开设了类似于传统点播服务的‘高清’频道,更是明显的直接侵权行为。此外,广电部门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视频网站采取版权保护措施并对其平台上的内容负责,对于网友上传的内容也不例外。因此,法院应认定视频网站为网络内容提供商,而不必再对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进行考察。”

  即便认定视频网站侵权,聊胜于无的损害赔偿让民事诉讼遭遇了另一尴尬。

  2008年7月,因涉嫌盗播,拥有电影《疯狂的石头》网络信息传播权的新传在线(北京)公司,一纸诉状将土豆网告上法庭。2008年5月,土豆网一审败诉,被判立即删除网站上的侵权电影,并赔偿新传在线(北京)公司5万元。

  云轩告诉记者,在其他已决诉讼中,赔偿额往往更低。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被盗播,赔偿额才几万元。

  “一边是区区几万元的赔偿金,一边是视点击量而投放的数十、数百万的广告额的驱动,一定要选择的话,视频网站当然会选择保后者。而权利人在大费周折后,获得的损害赔偿可能还不够支付律师费。”

  而对于刑事诉讼这一维权手段,云轩更是直言“目前打击非常困难”,究其原因,“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跟不上网络信息的发展。”

  2007年,两高联合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最高可判三年徒刑。

  “对书本、报纸等传统媒体来说,500张(份)是‘数’得出来的。但对将侵权作品置于网络中供用户在线欣赏或下载的行为,怎样计算复制品数量?如果按点击量计算,用户点击后却放弃观看、观看中途进行了停止等等,这些现象如何计算?”云轩介绍说,综合各方面因素,目前很多司法机关都以“网站是否存有500部非法影视作品”作为犯罪构成条件。“这个门槛非常高,加上网络取证的困难,几乎很难操作,常常连立案都不现实。”对此,云轩无奈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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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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