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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反盗版点中视频网站死穴?

来源:北京晨报
2009年12月03日18:47

 9月15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高调成立。
 9月15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高调成立。

  “避风港原则”

  遭盗版恶意利用

  所谓的“避风港原则”最早出现在美国1998年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指的是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我国在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也进行了类似规定。

  “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即“通知+移除”,由于网络中介服务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一般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但是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而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在目前的网络视频行业中,很多网站正是利用这一模式逃避侵权责任:网友上传的作品与网站无关,而只有在被版权方告知的前提下,网站才有删除的义务。视频网站往往强调,“限于客观原因,难以及时审核、删除网友上传影视作品。”这几乎已成了通行不悖的借口。

  但业内人士表示,网站想要完全杜绝盗版其实也很容易,“那些上传电影的网友实际上是在这个公司拿了工资的上传手,使用的是盗版网站给他开发的上传软件,并利用服务器大批量上传,这已成了目前网络视频行业中一个公开的秘密。”此外,据悉优酷网有众多上传了海量影视剧内容的ID,其中用得最多的ID上传的影视剧达到3.5万部集,按普通用户上传速度计算,这需要不间断上传5年,可优酷成立至今也仅有两年时间。

  反盗版诉讼

  陷入“怪圈”

  盗版大量存在,对于坚持正版的公司是巨大打击,联盟中的优朋普乐、激动网、华夏视联等几家公司由于在传统版权的网络化方面花费更多,受到的损失自然也就越大。

  “盗版成本太低,而维权的成本太高,现在很多盗版网站都是先抓紧时间盗版,赢得流量,赚来广告费,等到被告了再去和解,这是一个怪圈。”业内人士表示。

  “这么多年的发展,坚持盗版的视频网站早就学会了如何与版权方打交道、如何规避诉讼风险。”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一贯盗版的视频网站来说,他们的成本预算中都预留了给版权方的和解、赔偿费用。“企业花费数百万元购入的合法版权,被盗版后判罚赔偿也就区区几万元,而盗版商因为侵权影片点击率所带来的广告收入可能达到几百万。”网尚文化创始人黎锋表示。

  目前国内视频网站之间,一边打官司一边谈和解的大量存在。据媒体报道,今年初激动网与土豆网的官司之中,双方高层就达成私下协议,激动网停止起诉,而土豆网向激动网购买正版视频,但最后这一私下协议因激动网老总张鹤爆出“你不能偷了我的东西去免费啊”而不了了之。

  “国内的影视制作公司要不就是国有的,民营的都太小了,盯着饭碗都来不及,根本没有余力来打击盗版,即使发现被盗版了,也多抱着不得罪人的心态。”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而在国外,正是由于好莱坞几大影视公司不遗余力的诉讼,Youtube一度因为面临10亿美元的诉讼才不得不卖给了谷歌。

  结盟起诉

  能否见效?

  “具体到起诉上,单个权利人起诉,与一个一个权利人单独起诉本身没有实质区别。”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汤兆志表示。但张朝阳认为,结成联盟最大的好处是“优势互补”。

  实际上,进入2009年,网络视频的版权诉讼一直不断。但是“挤牙膏”式的诉讼毫无效果。而这些零散的诉讼也很少会经过媒体之口放大。“搜狐之所以站到风口浪尖,因为我们的优势在新闻发布上。”张朝阳表示,实际上在整个联盟前后两批共111起诉讼中,他们仅占了3起,其余的均为优朋普乐、激动网等网站。

  不管原因如何,优酷将矛头指向了搜狐,起诉其侵犯名誉权,并以“利益”解读联盟。对此,接受采访时,张朝阳并不讳言“利益”,但他认为,如果只是瞄准这一点,就会掩盖“反盗版”这一更大的话题。

  而这次活动的影响之所以这么大,在于联盟集纳了整个产业链共同推进“反盗版”。近两年来,由于广告主对视频网站的认可程度越来越高,不少流量较大的视频网站甚至开始挤占传统电视的广告份额,更别说整个视频内容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了。

  据了解,整个反盗版联盟共计110家公司,涵盖了包括中影、华谊等公司在内的61影视版权方以及4A广告联盟等。“这些公司完全是不约而同走到一起的。”张朝阳认为,原因在于业界似乎已认识到目前进入了真正的“危机时刻”;而结成联盟之后,以往那种零散的起诉将被规模、持续诉讼取代,“基本不去考虑起诉的成本,持续常年的去打,联盟的律师会坚持把官司打到底。”

  网络视频行业

  何去何从

  实际上,抛开浅层次的公司“口水仗”,联盟的起诉会不会带来网络视频行业的巨变,这才是本事件的本质所在。

  在联盟起诉之后,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国内互联网视频行业的发展正在沿良性轨道循序渐进,突如其来的诉讼有可能打断行业发展态势。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反盗版联盟”所做的事情只是加速了视频网站“漂白”的过程,在一段时间内提升了行业门槛。

  据了解,网络视频行业真正启动是近几年的事情,盈利模式尚在探索之中,各网站对于收入数据也是讳莫如深。根据易观国际此前发布的监测数据,今年二季度我国网络视频市场收入为1.22亿元,若按业内人士估计的“广告主因法律风险而离场”,结果显然难以预料。

  但张朝阳认为,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目前网络视频行业年收入有多大?根本就没做起来。”那么,产业尚没有做起来,“巨变”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无论网络视频行业如何发展,他们关心的问题是“是否能延续免费”。因为一旦“正版化”导致普遍性的收费,现有的“免费”创造出来的流量显然将一去不返,而流量正是吸引广告的关键。

  对此,张朝阳认为,广告收益和免费观看的模式不会改变,只不过是把原本那些网站许诺的“空头支票”提前兑现了,“压力之下众多的互联网公司就会去购买正版,大家进入了一个不是偷盗,而是讲道理的阶段。”

  而在起诉广告主的问题上,目前几乎没有广告主因投放广告到盗版网站上受到处罚的案例。“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的那么细,核心点要看广告主是否有过错。”汤兆志表示。不过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已有广告主开始对网络盗版视频的广告投放予以评估,一旦确认了法律风险,内容的版权属性将成为广告主决定是否投放广告的第一前提。

  张朝阳还认为,目前是国家打击盗版的绝好时机:以往需要成百上千的人力去街头巷尾肃清盗版光盘,现在大家都把目光转向了网络,盗版光盘趋向萧条,所以只需要打掉为首的几家盗版网站大户,就可基本肃清盗版。而以此为契机,带来的将是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

  
责任编辑: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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